东莞某别墅业主违建加盖一层 噪音扰民并有安全隐患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比如装修房屋,为了美观和舒适,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作一些小调整无可厚非,可要是由着性子大拆大建那可不行。最近,东莞某别墅小区有业主向我们反映,说他们小区的别墅区违建成风,简直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东莞装修网小编了解到,这是第二次投诉某别墅业主违建的事情了,6月19号第一次投诉,6月20号贵局回复内容如下:投诉已收悉。由于该投诉未提供详细地址,执法人员亦未能到现场核查。如有情况,建议向塘厦城管分局反映,根据贵局提供的塘厦负责单位电话号码,我拨通投诉,并且塘厦城管分局也记录在案,为什么到今天都还没依法现场确认执行?我想不通,塘厦巴掌大的地方,需要几天才能到现场吗?
万科朗润园开发商合法的别墅原来是3层,现在几乎所有业主加盖到4层,5层,随之也产生不胜其烦的噪音!!请贵局督导塘厦分局依法行事!请不要糟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的尊严!!别墅业主一般都是有钱人,那让我们这些普通市民难免浮想联翩吧 ?以上本人也会同步投诉到检察院。
城管拆除违建的房屋需要证书吗
城管拆除违建的房屋当然是需要法律文书(证书)的。首先必须有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已经生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36条和3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之前,必须履行催告义务, 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如陈述申辩成立,则不予强制执行,如陈述申辩不成立且当事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拆除违建之前,执行机关应当发布公告,对公告当事人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第43条规定,强制执行机关不得在夜间、法定节假日强制执行,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热、供气等方法强迫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由上述可知,关于城管强拆违建,《行政强制法》规定了严格的程序,然而现实中,很多城管强拆却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因而属于违法强拆。违反法定程序的强拆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对于违法的强拆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这里东莞装修网小编也希望咱们业主能尽快解决,毕竟人人都不违建才能构成小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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