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抓紧啦!本月底南京“购房落户”政策全面废止

2017-07-07 09:26:05 · 2847次浏览

据南京装修网了解,今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今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今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今年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开始实施,玄武警方今日发布提醒,原《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但政策上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想要通过“购房入户”的外地居民可以在过渡期内落户。下面和南京装修网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博士”李先生表示,《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止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止2017年7月31日),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今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而在今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今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南京购房落户政策

先生提醒,如果购房者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意向落户南京的,可以赶快抓住最后机会,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抓紧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南京市“购房入户”政策将彻底废止。

早前相关新闻:

明年2月起南京实行积分落户,购房落户将成历史

全市户政办理点帮你整理好啦!

南京户政办理点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南京诞生首幅竞保障房面积地块 盘点南京土拍3大看点

下一篇:南京首现楼盘车位公证摇号 985位业主认购选车位顺序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