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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某小区一楼住宅装修改饭店 五楼邻居能否让关店

2017-07-19 10:14:10 · 3494次浏览

一楼将住宅改成饭店开业,五楼邻居有权要求一楼停业吗?在房交会组委会公益法律咨询处,调查员就此咨询了本次房交会权威智囊之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处赵处长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律师。下面就和大连装修公司一起来看看吧!

一楼将住宅改成饭店开业,五楼邻居有权要求一楼停业吗?据大连装修公司了解,自各类小区建立,人们对私权及房屋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小区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区分也成了人们新的重要关注点。在房交会组委会公益法律咨询处,调查员就此咨询了本次房交会权威智囊之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处赵处长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律师。

住宅楼开饭店

一楼临街住宅改成饭店五楼邻居是否有权要求停业?

【问题】大连装修公司了解到,市民郑先生提问,他们小区是半封闭的,他居住的是临街的一栋楼房五楼。郑先生一楼的邻居将一楼改成了饭店,每天人声鼎沸,油烟味特别大,郑先生一家都开不了窗户。郑先生找一楼邻居交涉,邻居称,他已经找一楼其他的邻居们商量过了,他们对自己开饭店没什么异议,并且表示自己开饭店是利用自己房屋开,同时也并不能实际影响到五楼的郑先生,因此,郑先生也无权要求他把饭店关闭。郑先生问,邻居的这种说法正确吗?自己能不能请求邻居把饭店关掉?

【律师解析】首先,业主是否能将住宅改变为经营住房答案不是一定的,主要是看业主是否能够得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那么,谁能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呢?利害关系业主分为两类,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当然认定为“利害关系业主”,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在证明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时,也能认定为“利害关系业主”。

因此,郑先生作为与一楼业主同一栋楼的业主,可以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楼业主在未取得郑先生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自家房屋改变成商用饭店。郑先生可以请求一楼业主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如何判断某业主绿地是否侵占小区的共有绿地?

【问题】家住华南的赵先生咨询,他家小区内一些一楼住户在小区内的绿地里建了篱笆,在绿地里种菜种花,俨然当做了自己家的花园。据大连装修公司获悉,赵先生找其中一位住户交涉的时候,该住户称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开发商承诺赠送绿地,因此绿地是自己私人所有的。赵先生想问,该住户的主张是正确的吗?怎么才能判断这个绿地是小区业主共有的还是某些业主私人所有的?

【律师解析】业主可以看当时施工首层图中是不是明确表明了底层房屋有附属的专门绿地。如果施工首层图中有专门的绿地附属于底层房屋,可以认定该绿地属于业主私人所有。同时,业主还需要看实际底层房屋绿地面积与施工首层图中规划的面积是否相符,如果有超出的部分,该超出的部分就违法。业主可以看底层住户的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写明了包含绿地面积。

如果底层住户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没有附属绿地,而是自己圈了一块绿地,或者自己扩建了一块绿地,作为自己的专有部分,底层住户的这种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侵权。

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是否只包括公共部分?

【问题】大连装修公司获悉,市民顾女士提问,他们小区建筑质量不是很好,经常发生主体部分或者业主室内的设备设施部分坏掉的问题。物业公司只是维修公共部分,业主室内部分物业公司说与他们无关。如何划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维修责任?

【律师解析】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的责任。房屋的室内部分由业主进行维修。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的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共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定期维护。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可以自行维修和养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备,由相关单位负责维修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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