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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首批市级特色小镇进入遴选阶段 推进新型城镇化

2017-07-25 09:34:07 · 879次浏览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政府于近日正式印发《蚌埠市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意见》,我市将按照主导产业突出的原则,重点围绕工业制造、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的细分领域创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小镇。对于创建成功的特色小镇,我市将从财政支持、建设要素保障、运行扶持政策等三大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政府于近日正式印发《蚌埠市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意见》,我市将按照主导产业突出的原则,重点围绕工业制造、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的细分领域创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小镇。
    “特色小镇是以培育特色产业为核心,兼具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大功能的综合性发展平台,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产业发展新平台、创新创业新高地、产城融合新载体、环境建设新模式、美丽蚌埠新名片。”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负责人张国威表示,作为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企业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发展平台,特色小镇已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从浙江等地经验来看,建设特色小镇对于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统筹城乡发展、传承独特文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色小镇,特色创建。面对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特色小镇被赋予了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产业修缮的“三修”功能,也是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坚持的方向。目前,按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部署,相关县区组织推荐了物流小镇、硅基小镇、禾泉小镇、民居小镇、上谷小镇、大明小镇、非遗小镇、沱湖小镇、智慧云谷小镇等11个特色小镇创建方案。目前,市特色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综合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基础良好、投资主体明确、资源优势明显、带动能力较强等标准,遴选首批市级特色小镇,并推荐申报省级特色小镇。
    对于创建成功的特色小镇,我市将从财政支持、建设要素保障、运行扶持政策等三大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明确小镇内落户企业纳入市“1+2+N”政策体系,享受自主创新、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政策。政府安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给予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按照省支持资金1:1配套支持。同时规定,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方面,严禁挪作他用。
    “与特色小城镇相比较,特色小镇更加强调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谈及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的区别,张国威表示,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地域资源、特色资源与产业嫁接融合的重要途径,是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杨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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