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保委:慎选装修方式和装修公司
2010-11-30 09:32:00 · 1018次浏览
买房装修是家里的一件大事,但现实是有实际装修经验的人并不多,所以住房装修成了许多消费者生活中的“盲点”。目前已进入家庭装修旺季,在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时要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买房装修是家里的一件大事,但现实是有实际装修经验的人并不多,所以住房装修成了许多消费者生活中的“盲点”。近日,市消保委对家装类消费投诉进行了统计,今年全市共受理此类投诉案件有59起,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设计图纸作业,业主有意见;二是管理混乱,施工问题多,如卫生间排水不好,电器工程安装不规范,防盗报警线路安装不到位,油漆工技术不过关漆面不均匀,墙顶面开裂掉下等等;三是家装工程完成后,对合同外新增项目决算有争议;四是家装工期延迟等。
目前已进入家庭装修旺季,在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装修时要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一、慎选装修方式和装修公司。通常情况下装修承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装修公司只负责装修不管材料采购,另一种是装修与材料全部由装修公司负责。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因此,消费者应注重对装修方式和装修公司的选择,要特别注意装修公司的资质和信誉度,信誉度高的公司很少发生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投诉处理也会及时认真。
二、在装修过程中要关注监理工作,以避免发生偷工减料。在装修完工后,要及时清点剩余材料,有时公司为让消费者多购材料,会建议你搭建一些合同中没有,实际也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一般规范性的装修合同中都有价格标准,但是这种例外的“创造”性的搭建,会多花不必要的费用。在结算前一定要对用材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仔细核对,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为减少合同争议,防止合同欺诈,近几年来市工商局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了许多规范性的合同,《宁波市住宅装修装饰施工合同》(2006版)就是这类涉及家庭装修的规范性合同。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装修签订合同时,选择这类规范性合同。
四、要严格履行合同。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必须严格执行。一方对合同内容确需变动时须与另一方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可用补充条款的形式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这样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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