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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押金已被废止 河北业主莫交冤枉钱

2010-12-03 16:08:48 · 1340次浏览

“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公共照明等费用交了一千多元,而且还一次性缴纳了两年的物业费。”河北邯郸市民赵先生反映,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被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搞得晕头转向。日前,记者从邯郸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办理房屋入住时,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以及未经审批的装修管理费等费用。

   “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公共照明等费用交了一千多元,而且还一次性缴纳了两年的物业费。”河北邯郸市民赵先生反映,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被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搞得晕头转向。日前,记者从邯郸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办理房屋入住时,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以及未经审批的装修管理费等费用。

    记者从市内某些小区物业得知,目前,大多小区在交房时都会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声称,收取装修押金主要是担心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改动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等。

    记者从邯郸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了解到,物价部门对小区业主在装修期间的收费项目没有具体规定,但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中的服务项目,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重复收取。小区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自行处理也可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委托处理。对于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邯郸市物价局综合处杨处长解释说,物价部门在今年清理规范收费文件时,已经废止了装修押金此项收费。

    关于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目前统一划分为五个等级标准,其浮动幅度为该等级基准价上下10%。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从0.54元至0.15元不等。收费项目包括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公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等。(清洁卫生费不含垃圾转运站至垃圾处理场和垃圾处理费)

    此外,根据《邯郸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要将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同时,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可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居民,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如发现有乱收费或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符的,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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