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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前业主拖欠物业费 重庆新房主无法装修

2017-08-17 10:59:39 · 4978次浏览

买房子本是一件好事,但是26岁的小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自从4月买了房子后,小区物管就告诉她,前业主秦先生自从接房后就没有给过任何物管费,现在共欠下三千多元物管费,而这笔钱,他们只能让新业主小冯来承担。跟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物管的话让小冯一下子懵了。之前业主的物管费,跟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现在却要为这笔费用买单。

重庆二手房交易前业主拖欠物业费3000元

前业主欠了三千多物管费

重庆装修网的小编在建新西路一家传媒公司上班的她出示了购买房屋的合同,上面显示,4月8日,她在中介公司推荐下购买了照母山地段某小区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清水房,除了78万元房款外,小冯还付了中介公司7800元的中介费。

在销售顾问孙先生的保证下,小冯直接在合同上选择了“不预留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小冯缴纳了3万元房屋定金和一半中介费3900元。6月1日,小冯又交付了合同尾款19万元,并支付了尾款中介费3900元。

7月,急于装修入住的小冯前往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业主信息变更发现,秦先生接房后没有交过物管水电费,物业公司告诉小冯,这笔费用共三千多,只能顺延到小冯头上。

无法装修水电也全部停掉

更令小冯无法接受的是,如果不把之前的费用交清,她就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也无法进行装修手续办理。同时,水电的使用也要全部停掉。

发现问题后,小冯立刻联系了前业主秦先生,对方不接电话,短信也不回,直接“人间蒸发”。

找不到之前的业主,小冯只好找中介公司讨说法,“当时中介公司人员给我推荐时,说这套房是清水房,不会存在拖欠水电气费这些问题,哪里知道物管费也没有交?现在前业主拖欠物管费,中介公司也必须负责任。”

中介公司说这笔钱不负责

小冯称,当初为自己介绍房源的销售顾问孙先生已经离职。和中介公司交涉了一个月,至今仍然没有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重庆装修网的小编该中介公司负责人高经理称,“这是典型的卖方违约,我们正在联系卖方,除了物管费,卖方还欠5000多中介费没有交。这个物管费也不该我们承担,我们本身都还有钱没收回来。”

高经理还称:曾向小冯建议,让她起诉卖方,但小冯觉得麻烦,让中介起诉卖方,连同她的那份一起起诉。但是起诉至少要等两三个月,我们和她商量,那笔费用我们双方各出一半,但她不愿意。

就此小冯表示,让她负担这笔费用,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但不缴纳这笔欠款,她又无法装修,该如何处理,她是一筹莫展。

律师说法

可先垫付款项再追责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李章虎:不管合同有无规定,按照合同交易习惯,购房之前产生的费用,应该是由原来业主承担的。现在原业主不肯出面,购房人要急于装修入住,可以先行垫付欠下的物管费,再以不当得利的方式,起诉卖方,追究责任。

在这件事上,二手房的卖方负有主要责任,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既有督促卖方结清水电气费和物管费的义务,也有督促买方结清购房尾款的义务。提醒二手房购买人,买卖二手房,无论是装修房,还是清水房,一定要预留一定的购房尾款作为交房保证金,因为一旦卖方突然失联,或者不愿意结清此前的水电气费或者物管费,那么,可以直接用这笔保证金来支付。

重庆装修网的小编房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这种情况建议及时上诉,走法律程序向卖方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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