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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改租政策释放大信号:10年内不得转让

2017-08-21 10:31:07 · 2120次浏览

佛山的商改租政策有了大信号!据佛山装修网了解到,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相关政策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这个重大的决策释放出了什么样的信号呢?背后的市场含义有哪些呢?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呢?下面,我们来听听专家的解读吧!

商改租政策

昨日,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佛山市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工作步骤,其中明确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佛山装修网了解到,有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对于商业地产去库存、盘活空置的意义重大。

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从6月份开始,佛山在租赁市场的推进动作就不断传来新进展。7月21日,佛山市召开了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会议透露,佛山下一步将以开展卖地自持、“商改租”、“工改租”及“三旧”改造,盘活存量房源,此次《通知》正是对备受关注的“商改租”的进一步细化。

《通知》希望推进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佛山商业用房、办公等用房功能结构,切实解决佛山商业、办公用房过量的问题,培育佛山住房租赁市场和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实现提高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的目标。

虽然佛山存在商业、办公用房过量的问题,但“商改租”也不是想改就改的。佛山装修网了解到,根据《通知》,自然通风、采光和配套设施满足居住生活的商业、办公等项目,不改变使用年限,建设单位、法人或个人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经规划、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审批和验收,凭流管办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供水、供电和燃气部门申请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此外,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还对各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对于在建的商业、办公等项目改为租赁住房,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对于在售的商业、办公等项目改为租赁住房,停止销售和不予销售合同备案。而对于法人、个人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情况,《通知》要求,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应确保其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租赁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佛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办公等项目,法人、个人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都要求10年内不得转让。

想要“商改租”?

多个步骤需落实

由于“商改租”等涉及国土规划、消防、住建、水电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此次《通知》公布了具体的工作流程。如果要把商业、办公等项目改为租赁住房,项目单位、法人或个人首先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然后向公安消防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要到各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接下来再向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申请验收,备案后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

此外,如果租赁住房发生出租行为,则必须在租赁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的村(居)流管机构办理租赁登记或备案证明。最后需要向供水、供电、燃气部门申请,办理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业内分析:

“商改租”利于盘活空置

佛山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对于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和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无疑是重大利好。行业人员认为,针对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和待开发量都比较大的现状,“商改租”有利于商业用房去库存。另外,在商业物业空置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商改租”还能起到盘活空置的作用。但是,目前“商改租”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政策的落地,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思考。

其中,开发商对于“商改租”的积极性到底有多大呢?专家表示:“这取决于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产品。”对以商业、办公用房为主的开发商而言,“商改租”或许有利于项目的开发销售。但是对于以住宅开发为主的开发商来说,目前佛山住宅项目的销售和开发仍处于供不应求的阶段,“商改租”对其影响有限。

以上就是佛山装修网关于此次佛山商改租政策释放大信号的政策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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