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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业主拒交临时用电电费 供电公司回应需协商

2017-08-26 10:57:13 · 1832次浏览

襄阳市市民孙先生所在小区,在收房入住之后一直使用的都是临时用电,临时电电费由物业代收。但是孙先生认为临时用电除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不能转卖,而且临时用电不稳定,所以孙先生拒绝交费。据襄阳装修网向供电部门咨询,供电部门认为需业主与物业自行协商。

楼盘交房时,一般水电等基础设施都应该符合使用条件,但是孙先生所在小区用电一直是临时用电,电费由物业代收。据襄阳装修网了解,临时电表是物业安装,小区使用变压器,收电费是按照规定价格进行收取。

临时用电表箱

然而,当向物价部门、供电公司反映此事时,两部门均表示:收不收费,需业主与物业自行协商。

小区使用临时电 居民拒交电费

孙先生是樊城区某小区的业主。去年5月,他拿到了新房钥匙。近来,他多次找物业申请开通天然气,均遭到拒绝。物业给出的理由是,孙先生欠缴电费。

孙先生说,之所以未交电费,是由于小区使用的是临时用电,而《电力法》明文规定:除了供电部门外,任何人不允许转卖电力。“小区使用的是工业用电,是楼盘建设时牵来的。”孙先生说,与物业沟通时得知,电表由物业所装,并非供电公司安装。

由于考虑到临时用电不稳定,孙先生拒绝交费。

昨日,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查询后说,孙先生使用了60多度电,欠缴电费30多元。

小区为何一直使用的是临时用电?电表是物业还是供电公司安装的?工作人员称,小区供电设施还未完善,故一直使用的是临时电。临时电表系物业安装。“小区用一个变压器,我们每个月要交六七万。”工作人员称,收电费按照0.558元每度,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

临时电不准转卖 谁来监管存疑

参考《电力法》以及电力部门关于申请临时电的法规得知,除了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卖”电力。临时电“转卖”,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临时电不准转卖,哪个部门能监管?

国家电网客服人员称,由于物业公司未与供电部门完成电力设施的产权转移,小区业主并非供电公司的用户,从而无法受理投诉,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随后,向市物价部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介绍,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价格为0.558元每度(不满1千伏),居民合表用电用户为0.58元每度(不满1千伏)。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价格,不违规。

对此,襄阳市某事务所律师称,开发商完成楼盘建设交房时,就必须完成关于电力水煤气等方面的验收,包括完成小区永久性用电,给业主安装插卡式电表等,同时,只有供电部门收取电费和开具发票才是合法的。

临时用电的危害

临时用电时间短、用电量少,因此所用的变压器容量小,线路和配电设备相对简陋。随着居民入住后用电量的增加,很容易发生因用电负荷增大引发的跳闸或烧损线路等事故,甚至损坏家电,引发火灾,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一旦开发商消失,临时用电转正式用电所需费用就要由业主负担。此外,还会影响房屋的潜在价值,导致租金下降,房产贬值。

襄阳装修网也在此建议大家在购房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谨防临时用电楼盘。必要时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加入这一条表明入住必须提供正式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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