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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

2017-09-01 16:07:27 · 2361次浏览

按要求,辽宁省城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而且全装修实行区域范围要逐步扩大!为此,辽宁省住建厅出台相关文件,全装修住宅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辽宁省住建厅出台相关文件还规定:购房者入住前样板间不得拆除!下面就赶紧跟着沈阳装修网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据沈阳装修网了解,辽宁省住建厅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新建住宅装修设计、施工等方面内容,其中全装修住宅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全装修房

日前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逐步提高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率是此项工作的任务目标。

按要求,城市中心区(结合城市规划自行划定范围)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而中心区以外地区,则不强制,鼓励实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使新建住宅全装修实行区域范围逐步扩大,全装修面积逐年上升。

辽宁省住建厅表示,由于沈阳、大连为全省新建住宅全装修重点推进地区,推进速度要更快,以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新建住宅全装修是指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

对此,省住建厅在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要求。

据沈阳装修网了解,建设全装修住宅,开发企业必须建造装修样板间,以展示交房标准。样板房要按照1:1的比例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在设计方面,应多方听取意见,细化设计方案,贴近业主的实际需求。省住建厅表示,设计应适应不同的结构形式,功能合理齐全,造价适宜不高,同时提倡装修简洁化,装饰个性化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服务。

对于装修材料和用品,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满足有关环保、节能等质量标准,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和健全装修材料和用品的标准化体系和征选体系。

全装修住房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装修明细表、主要材料及用品的生产厂家等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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