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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业主买的房与交的房不一致 欲走法律途径维权

2017-09-06 17:21:37 · 2413次浏览

“拿钥匙看房的时候就懵了,看中并购买的房子竟然是已经卖出去的。”据九江装饰公司获悉,近日,市民洪先生向相关人士反映,称自己在开发区亿达蓝湾小区花费57万购买了一套房子,拿钥匙的时候发现房子不是自己一直看中的,而是一套自己从没看过的。

业主:销售全程带看的房子,却是已经卖出去的

据洪先生介绍,今年5月上旬自己和家人准备在九江购买一套新房,在货比三家之后决定购买亿达蓝湾小区的房子。“当时也是看了好几家,觉得这边的户型、朝向都很好,而且销售一直对我们说这是最后一套房子,只要看中并购买,看的这套房子就是以后交付的房子。”十分满意房子户型、朝向的洪先生当即就交付了首付款。

然而,意外总是那么的出其不意。洪先生说,8月29日开发商通知可以拿钥匙看房子,于是其岳母便代为看房。“我刚出电梯就跟物业的人说是在这边,但是物业说2902的房子就是在另一边,当时我就懵了,这跟之前一直看的完全不一样,之前看的房子无论是采光还是朝向都很好,现在给的房子明显暗黑了很多,非常不满意。”

洪先生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当即联系了当时负责接待他们的销售人员。“一开始她还一直不承认,说那套房子在我之前就已经卖出去了,带我看的就是这套房子,当即我就拿出看房时拍的视频,她就立马不说话了。”洪先生不解的是,为何销售口中声称的小区最后一套房子却是别人已经买走的,而且明知别人已经买走的,为何还一直带他进去看房,还承诺就是这套。

购买房子图片

合同:未明确标注,引纠纷

洪先生说,因为当时看房时楼层并没有悬挂门牌号,销售人员称看中那套就是2902号房(实际为2903号房),所以一直对合同中的房号没有疑意。相关人士从洪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房子为亿达蓝湾第八栋一单元2902号房,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同时,在合同的附件一中并未看到详细的住户位置标注,只有楼栋的位置示意。

洪先生说,在与销售经理沟通中对方表示,要么原价退房,要么选择接受。“九江房价上涨了这么多,要是他当初就告诉我了,我完全可以买其他地方的房子,现在房价这么高,差价谁补呢。”

销售经理:没有强求购买,房价上涨损失“关我什么事”

8月30日上午,相关人士陪同洪先生一起来到亿达蓝湾销售中心,由于一直未能联系上当事销售人员,该销售部的经理周勇接待。该销售经理称,是因为销售带错了房子,并不是故意卖错,但洪先生要求的补差价退房时他称:“不存在补不补差价,当时合同买的就是2902号房子,当时没有强求购买,要么就退房,房价上涨买不起关我什么事。”

洪先生气愤的表示,当时没有挂门牌号,销售说哪个是2902哪个就是,销售第一次带错可以理解,不可能全程都带错。“买房是一辈子的事,我全部家当都用来买这个房子,当初给我看的是采光好的、买的也是这个房子、承诺的也是这个房子,现在交房就给我阴暗的房子,怎么可能接受的了。”

9月1日,双方进行了第二次协商,但此时销售经理已经不再承认卖错,“合同是2902,给你的也是2902号房,有意见可以去起诉。”洪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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