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温州住宅加装电梯最新消息:电梯加装门槛降低

2017-09-09 10:50:39 · 3956次浏览

温州装修网了解,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10月8日起实施。昨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新的实施意见将对我市旧小区的电梯加装门槛降低,流程进一步优化。我们来看看详细情况吧!

电梯图片

降低门槛

温州装修网获悉: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新的实施意见最大亮点是降低了加装门槛,首先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不影响本幢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的,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可委托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

其次是“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订协议即可发起申请,通过公示征求其他业主意见。对于有反对意见的,特别是利益直接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通过沟通协商取得他们谅解和同意,即若他们不同意,不能批准实施;而对于其他反对意见经沟通协商仍然不能取得一致的,在规划许可阶段召开听证会,依据听证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优化流程

新实施意见中重新梳理了实施、审批和监管流程,采用各职能部门集中现场踏勘可行性论证、集中会审图纸方案设计后各主管部门分头办理审批手续等联审方式,取代了传统流水线繁琐审批方式。具体流程可归纳为:申请人签订协议并制定概念方案——向辖区街道提出申请——街道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及可行性论证——意向公示和异议处理——专项设计——规划许可和方案联审(含方案公示)——办理开工相关手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保留了必要办理环节,说明了各环节工作要求。同时明确了规划部门是方案联审的牵头部门,确保能有效协调各主管部门,顺利办理规划许可。

审批材料

为规范并提升办事效率,新实施意见说明了各环节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为减轻群众负担,规范、简化了要件要求,并规定:对于业主的身份证、产权证等重要证件原件,应由街道和牵头审批单位在专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环节一次性核对并盖章确认,避免重复提交,其他环节可以先由申请人以承诺方式说明,延后提交;对于没有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证明代替。

费用分摊建议

新的实施意见建议,实际出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本意见提出了出资分摊原则和对底层住户的补偿原则,是为促进业主们就费用分摊尽快协商一致。建议业主可根据受益多的高层和大户型住户多出资,受益少的低层和小户型住户少出资,不受益的不出资的原则,参考国内其他城市较常见出资分摊比例进行协商。

公示和异议处理

温州装修网了解到,审批过程中有两次公示,一次是在可行性论证后的意向公示,另外一次是办理规划许可时的法定公示。因为到办理规划许可前,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图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投入精力成本、时间成本、费用成本等巨大,届时一旦受到其他业主坚决反对而导致项目搁浅,将导致申请人巨大的损失。为避免这种情况,有必要在可行性论证后,具备公示条件时,就进行意向公示,了解其他业主的态度,提前协商,尽早确定项目是否可行。异议处理的原则同前述。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温州城中村装饰改造最新消息:鹿城区南汇街签约收官

下一篇:温州鹿城区下半年将启动新建23所学校 预计十月开工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