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南昌住宅维修资金最新政策 拟按建安造价6%~8%交存

2017-09-29 11:57:05 · 1914次浏览

《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据南昌装修网了解,意见表示,每平方米拟按建安造价6%~8%交存;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物业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大会决定。

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管理、使用将有法律规定了。南昌装修网获悉,南昌市政府官网上公布了《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交存比例、管理体制以及应急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

南昌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怎么交?

每平方米拟按建安造价6%~8%交存

据悉,未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由买受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配置电梯的商品住宅,由买受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

怎么管?

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自行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成立前,交存的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房产主管部门代管。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商业银行开立维修资金专户。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按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业主大会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开立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维修资金代管部门;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怎么用?

物业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大会决定

南昌装修网获悉,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区)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县房产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区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核准后的材料报送市房产主管部门,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文章摘自凤凰网)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第二轮征迁工作将启动 西湖区拆扦房计划2017出炉

下一篇:南昌尚美乐家时尚达人趴——家装达人答谢会圆满成功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