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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出租可网上办理备案 房东租期内不得涨租

2017-10-31 08:47:38 · 2308次浏览

今后,在广州租房的权益将得到大大的保障,房东在租期内不得随意涨房租、出租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租房后可直接在网上备案,网上备案与街道办事处现场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哦!当然,这一切都来源于昨日(10月30日)公布《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我们一起来看看下规则详情吧。

广州房屋出租可网上办理备案

昨日广州市住建委公布《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全市出租房屋备案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两个工作日就能办完。而此前房东出租房屋后,需要去街道办理租赁备案,至少需往返两次。

个人房东不备案将罚50元

广州装修网了解到,根据2010年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房屋出租后,房东应该在3日内向街道或者镇政府办理租赁备案,个人房东不备案罚款50元,企业不备案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但房东出于避税或者怕麻烦等原因,个人房东现场备案比率一直不高。昨日广州市住建委放开网上备案之后,租房备案率有望提高。

据广州市住建委介绍,10月份刚刚上线的阳光租房网站———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个人房东和企业房东都可以在该平台上直接网上办理备案。

新公布的网上备案规则也明确了备案责任人:自行签约的,由出租人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租住租赁企业房屋的,由企业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经中介居间促成房屋租赁关系的,由中介机构办理网上备案。

网上办理备案更快捷

市住建委表示,在网上备案的模式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或中介)网络端输入或上传资料(产权证号、身份证号、租赁合同),即可网上生成《网备证明》。网上备案与街道办事处现场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无特殊需要一般无需前往街道的现场办理。

除网上备案之外,已经上线的广州阳光租房网站还可以实现网上找房租房功能,由于房东租客及房屋信息都经过实名认证和审核,交易更有保障。

租户在平台上租房签下租约之后,租赁信息将及时与公安、来穗、教育、公积金等部门对接,方便市民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公租房申办、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

租期内房东不得随意涨价

昨日广州市住建委还同步发布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文本对房屋情况及居住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还及腾退、房屋维护及维修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约定。

其中第二条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上调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房屋。广州装修网获悉,合同文本还对房屋维护及维修的主体和责任进行了明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出租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

昨日广州市多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首次明确了租赁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以解决“群租房”乱象。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特殊需要,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该标准还明确单套住房改造不得加建厨房、卫生间;禁止经营“胶囊公寓”等。

相关信息:

租房合同期内能不能涨价?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一,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约定的出租时间.

二,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可约定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三,'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四,"提高租金水平".包括提高租金或提前给付租金的期限.

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约定租期6个月,现在不到6个月内,出租人要求提高租金,属于违约.合同有效.

引用法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以上就是广州装修网为您分享的关于《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本地资讯,尽在广州装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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