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竞得金湾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用地 1000元/㎡
今日,珠海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用地挂拍,最终珠海联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楼面地价1000元/㎡,总价16.03亿元竞得地块。该地块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7-48地块,位于金湾区红旗镇机场高速西侧、虹晖五路北侧的一宗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商业、商务、旅馆用地出让,宗地面积为70292.13㎡,楼面地价1000元/㎡,最高限价1100元/㎡,增价幅度为10元/㎡/次。
据珠海装修网了解,该地块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商务、旅馆40年,容积率≤约2.28且>1.0,建筑密度为二类居住: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 ,零售商业、商务、旅馆: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绿地率二类居住≥35% ;零售商业、商务、旅馆≥30%。
备注: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
3.上述地块二类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比例为70.21%、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17.87%,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5.96%,旅馆建筑面积比例为5.96% ,零售商业、商务、旅馆设施应集中布置;
4.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的面积,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5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移交政府的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5.上述地块住宅功能建筑物部分(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21%),属于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范围,住宅功能建筑面积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仅限租赁给符合《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金湾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人员类别,包括各类人才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员工,上述工作由金湾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该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运营方案(含租金标准)须报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标准按照《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执行;
6.上述地块涉及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2400-3000㎡,按9班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社区市民艺术中心(建筑面积1500㎡)、社区体育公园(用地面积3000㎡)、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50㎡)、邻里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50㎡)、肉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80㎡)、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40-80㎡)、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32㎡),公交站(配置规模依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做方案报审)、停车设施(配置规模做方案报审)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人民政府,并由金湾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人民政府;
7.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9.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0.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珠海联港以楼面地价1000元/㎡竞得金湾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用地,希望珠海装修网分享的这些对您有帮助。(摘自珠海房产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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