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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家装合同陷阱,细节越多猫腻越少

2017-11-17 11:08:46 · 406次浏览

装修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因此在装修前签订装修合同时,大到整个空间的装修风格,小到装修材料中的螺丝钉子,都需要业主进行充分的衡量,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问题,导致日后纠纷不断。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讲解防范家装陷阱的一些常识,了解的细节越多,猫腻就会越少。

    

      如今,在家庭装修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业主与包工头因为材料费、工时、工资等问题产生纠纷。本期以案说法的栏目中,海珠区司法所整理了发生在辖内的案例,借此提醒街坊,在与包工头签订装修工程合同时,要先了解清楚相关行规,以免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


装修合同太简单,发生纠纷怎解决?

      案情介绍:莫某(化名)和工头陆某(化名)签署《装修工程合同书》,约定由陆某装修莫某的一套房产。在施工过程中,莫某及家人认为前来施工的工人技术不过关,施工不规范,且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被拒绝,要求更换工人或解除合同。陆某认为莫某要求过高,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但在结算工程款时,双方在工程量、工程单价、装修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等方面产生争议。莫某提出只能支付2.9万元的工程款,陆某则提出至少需要3.9万元。

    以案说法:《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这起案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顾问张寿春律师仔细查看了双方签署的合同、预算表、结算表等材料,提出了建议:

      1.双方的合同过于简单,在预算控制、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关键方面约定不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都应对此前考虑不周全承担相应责任。

      2.作为工头的陆某应对装修标准和预算提供相对准确的数字供业主参考,对于相对专业的工程量中超出预算过多的部分,工头应承担主要责任。一般情况下,能正确认知的常规性工程量中明显异常的部分,业主如果没有提出异议,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一、3大细节需看清

      1施工的资格和信誉

      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在选择时一定要注意其资格与信誉,按有关规定需具法人资格和一定建筑资质等级。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索取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有权让乙方提供进位证。另外在选择施工方时还应注意考察信誉情况。

       2工程承包方式

      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半包料等。这些承包方式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实真正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在这里,包工包料顾名思义就是材料、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钱就可以了。然而有许多施工方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价的或不合格材料,或许看不出来,而使用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预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详细,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确到具体品牌、型号及质量类别等,在施工要求上也同样可以列出具体的操作要求。

      3付款方式与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一项。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最好不要在施工未完工之前将全部款项付清,这样会令您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现在已有施工装修公司推出不收任何预收费,或是预收一小部分定金,而完成后交全款的服务,这都有利于保证工程能按您的要求进行下去。验收标准也同样很重要,可以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质量。另外,还要对施工期限、误工责任、施工准备及支持工作、违约责任及临时增减、改动工时的结算方式、保修时间等细节逐个进行推敲、争取,以从更大程度上保护自己。当然您别忘记合同要去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公证。


二、4大陷阱得提防

      1“保修”不可轻信

     在装修合同里,“工程验收”一项里包括了“保修”的内容。保修期长短不一,一般一到三年。但实际上,只要装修完工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保修的实质意义就不大了。因为一旦工程出现了问题,也很难界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比如,业主家的门开裂了,家装公司会说是因为家里的环境太干。甚至会把责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虽然现在有的合同也约定,在保修期结束后,业主才付质量保证金(即尾款)。但这部分款项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实际上,家装公司早就从别的地方把这点钱找齐了。即使出了问题,业主拒付质量保证金,家装公司也没多大损失,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2自购建材成负累

一般情况,对于家装公司购买的建材,业主都会比较谨慎。会严格审查其品牌、厂家等,并在合同中注明。但对自己购买的建材却疏忽大意,为家装公司留下了把柄。

如果业主自己购买装修建材等家装材料时,在合同中务必要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有的业主觉得自己采购的东西肯定没问题,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给了家装公司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就会据此推卸责任,说是业主购买的建材有问题。


      3模糊词汇生事端

      在装修合同中,有些含糊不清的说法,责任认定带来了隐患。诸如,“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 是个水分很大的概念。什么是实际发生额,也不好界定。一方面,业主无法限制工人的施工损耗,另一方面,工人的人工费用计算也不统一,有按人头算钱的,也有按项目工时算钱的,业主很难准确地掌握有多少工人干了多长时间。

      4“增项”暗藏机关

      在家装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这样的约定:除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项外,业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项目由业主承担费用。家装公司就经常利用这一条款来钻空子,胡乱收取费用。比如,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只标明水管的价钱,但不标明需要用多少管道。最后,实际使用了多少,只能听家装公司的说法了。对于埋藏在墙体内的电线等,就更容易发生此类状况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业主为了使房间个性化,主动要求增加一些设计。本来业主增加项目的做法会打破房间的整体风格,但家装公司为了多收取增项费,也对此不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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