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拆迁计划出炉 100个地方拆迁补偿标准公示
俗话说“房子买的好不如拆的好”!何以解忧?唯有暴富!根据十三五规划,合肥有近100个地方计划拆迁,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补偿范围扩大到7个区4县一市参照执行这次拆迁补偿的有哪些地方?怎么补偿的呢?和合肥装修网一起来了解吧!
要问我的梦想是什么,就是天天瘫在家还能赚钱,可是怎么样当咸鱼也能有很多钱呢?有一个比买彩票靠谱的办法就是成为“拆二代”!!!据合肥装修网了解,合肥100个地方都要拆迁改造!
根据十三五规划,合肥有近100个地方计划拆迁,又有一大批拆迁富人要诞生了快看看有你家没?
一、合肥拆迁改造范围
政务区4个小区计划拆迁
日化纸箱厂宿舍:东流路与东至路交口;821宿舍:金寨路与习友路交叉口;十五里河生活区:十五里河政务区段附近;常青姚公粮站:金寨南路与祁门路交口。
包河区22个旧城项目改造
王下份丝绸厂A、B、C、D地块城中村改造、葛大店东边许-刘大郢片区城中村改造、葛大店刘东城中村改造、东南迎风口预收储地块、前园路与大强路西南交口地块、原合肥灯泡总厂棚户区改造、五里冲和姜坎城中村改造、刘衖城中村改造、太湖新村老旧小区改造、王大郢城中村改造、江淮客车生产区转让及生活区危旧房改造、安徽生物药厂生活区改造、合肥制药厂生活区改造、海丰化工公司生活区改造、休宁路旧城旧村改造、小余岗城中村改造、王卫社区刘大郢-王岗城中村改造、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包公街道九华山路城中村改造、合肥神力健身器材厂地块升级改造、中泰贸易中心(合肥学院地块)、工大西村改造等。
庐阳38个旧城改造项目
重点推进四河片区改造、五里片区改造、桃花片区二环南改造等项目。
谋划实施藕塘工业区及杏花村街道地块改造、群力巷地块改造、韩瓦屋三期地块改造、杏花派出所地块改造、建工集团地块改造、合钢三厂地块改造、省人民印刷厂地块改造、藕塘小别墅地块改造、神马-小桥湾地块改造、杨冲地块改造、果品-商储仓库地块改造、市容局宿舍-经管学校片区改造、省化工研究院片区改造、探矿厂片区改造、杏林工业区片区改造、制气厂地块改造、合肥铝厂厂区地块改造、李小郢地块改造、唐岗片区改造、井湾片区改造、一里井片区改造、董铺路西侧地块改造、柏大郢地块改造、工大北区教学区地块整体开发、合肥饭店供电局地块开发、电子16所、安徽博涵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文化泡沫包装材料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徽商宿舍地块改造、安徽新闻出版集团地块商业开发、金属公司地块改造等项目。
蜀山区33个旧城改造项目
大铺头综合改造、蜀山区合昌公司改造(禹州城)、青秀城、西园3号路旧城改造、金绩交口地块旧城改造、安大龙河校区教职工住宅改造、安医大和平苑改造、胸科医院南院升级改造、高铁西站片区改造、东新庄、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十里店路城中村、昌河厂土地升级改造、市三建小区改造、红旗厂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乐清商会升级改造、朱大郢地区城中村改造、路桥小区改造、五里洼城中村改造、无线电四厂综合改造、孙岗头城中村改造、动力三村改造、北亚小区改造、化机厂生活区改造、安徽农业大学、省民政厅干休所、及省行管局长丰路危旧房改造、井岗镇开发区综合改造、方大郢改造、北七里塘改造、电气工程学院-植保路沿线地块改造、天鹅花园二期、汽修小区改造。
经开区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
积极推进莲花、锦绣、海恒、高刘等社区内的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
“十三五”期间,全区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房约19500套(不含公共租赁住房),其中解困安置住房3300套,棚户区安置住房约5000套,高刘社区约11200套。
长丰县率先启动
除了这两天沸沸扬扬的葛大店和淝河片区以外,长丰县的双墩+双凤+岗集+下塘目前也已经全线进入拆拆拆的程序中。
双墩镇拆迁面积30余万平方米此次旧城改造拆迁范围为:滁河干渠以北,外环高速以南,
淮南铁路以西,蒙城北路以东,拆迁面积30余万平方米,涉及总拆迁户约1693户,项目总投资约568150万元。
双凤开发区拆迁面积约18万㎡
本次旧城改造拆迁范围为梅冲湖路以北,高铁以西、蒙城北路以东,滁河干渠以南,总拆迁面积约18万平方米。
项目位于蒙城北路与金峰路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10公顷,概算投资9.8亿元,预计201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下塘镇2个村民组启动拆迁
今年9月中旬,下塘镇金店社区金老家村民组、蒲塘村民组拆迁工作就已正式启动。此次拆迁共涉及约150户村民,拆迁面积共计2.8万平方米。
岗集镇旧城改造总投资25亿元
早在今年8月份,长丰县发改委发布《长丰县岗集镇旧城改造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公告显示,长丰县岗集镇人民政府计划总投资约25.695亿元对该镇进行旧城改造。
岗集旧城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如下:合淮路沿线靓化工程、岗集社居委棚户区改造等拆迁80万平方米。
据悉,岗集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到的合淮路靓化项目从北到南经过张庙、三十埠、南洪、岗集、前丰五个社区,涉及拆迁户804户,共约190603平米。
二、补偿范围细则、对象大公开
近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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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范围扩大到7个区4县一市参照执行这次拆迁补偿的有哪些地方?怎么补偿的呢?
01、补偿适用范围
本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行政区域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补偿政策。
02、房屋补偿有效面积认定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办公、生产等用途房屋认定。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被拆迁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偿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但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注:计算有效面积的人口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安置人口。
03、补偿对象认定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补偿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补偿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一)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二)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三)公告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四)国家和省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户的人员,可在迁入地认定为房屋安置人口。
注: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的,不得重复安置。
04、其他特殊类型安置对象认定
符合上一条补偿对象认定的家庭户中,有属于下列情形的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补偿安置人口:
(一)本办法补偿认定人员的已婚配偶及两人婚生子女(配偶和子女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公告前户籍已迁入范围内依法收养的子女。
(二)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后根据户籍政策“农转非”,从征地范围迁出的人员本人。
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合肥市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
(三)符合房屋安置人口的妇女,公告前已孕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
注: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05、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房屋补偿对象有两种选择: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
原房屋依据本办法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补偿对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
因交易等原因造成原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产权调换后,补偿对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加购买15平方米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
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依据本条上一项规定进行计算(含人均可以增加购买的15平方米建筑面积)。
06、附属物等补偿
房屋补偿涉及不可拆卸的附属物、构筑物,按照市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按照公告之日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07、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住宅房屋实行房屋安置的,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过渡期从补偿对象交房之月起,至实施单位发布房屋安置通知时止。
过渡期内:补偿对象自行解决临时住房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逾期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自第13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逾期临时安置费。
实行现房安置或者补偿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计算:按照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含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购买的面积)计算。集体性质非住宅,不予以临时安置费补偿。临时安置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住宅房屋按规定支付2次搬迁费,搬迁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对公告时仍利用住宅房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安全生产等规定的,可由实施单位委托资产评估资质机构对生产经营设施现值(已报废设施不予评估)进行评估,经在村(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按照评估结果的10%支付搬迁费。集体性质非住宅搬迁费,参照执行。
注:补偿对象在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按时搬迁的,实施单位可以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看完以上的拆迁区域,合肥装修网真心觉得“房子买的好不如拆的好”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来合肥又有一大波土豪要诞生了,你家可在拆迁范围内啊?(文章摘自百瑞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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