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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可享日照补偿金却无人领 日照补偿金是什么

2017-11-30 10:38:59 · 1809次浏览

采光权是小区内每一个业主的权利,但是如果业主的房子采光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话,就需要对这些采光受到影响的业主家里进行补偿,这就是日照补偿金。但是长沙市某小区业主74户可享日照补偿金的业主却无人申领,甚至一些业主并不知道日照补偿金是什么。那究竟这些资金都去了哪里呢?接下来就和长沙装修网一起来看一下吧。

近日,长沙是某小区换物业公司,其中一份关于日照补偿金的名单被业主发现出来,但是据业主反映,这份日照名单完全是虚假的,业主并没有收到日照补偿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和长沙装修网来看一下吧。

客厅装修效果图

享有采光权原本是小区业主的权利,但在长沙某小区建设过程中,一些业主的房子日照时间受到影响无法达到国家标准。档案资料显示,早在2012年,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曾给该小区开发商发函,要求其与日照受到影响的74户业主签订补偿协议。

业主调出当时开发商提供的一份补偿名单,发现这份名单中74户业主的信息与业主真实信息不符。那么74户业主日照补偿金去哪儿了?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不太平静。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部分业主动议组织业主投票,走程序换一家物业公司。其间,有业主从档案馆调取了小区的档案资料,并发现了一份“日照补偿名单”。业主核实发现,这份名单是虚假的。

业主调档案发现“日照补偿名单”

27日,相关人士看到,这份日照补偿名单包括栋数、房号、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与这份名单一起的还有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公函。

这份通知中称,该小区的开发商于2012年8月中旬向该局提交了该公司与日照受影响住户签订的《日照补充协议》,但事后该局进行电话抽查,发现该公司提交的《日照补充协议》不完全真实。

文件中称,与74户日照受影响住户签订补偿协议是该局行政许可变更的必要条件,该局对公司此种做法提出严厉批评,要求该公司务必将原提交的74份补充协议中不真实的内容剔除,并重新签订日照补充协议。但小区业主核实发现,通过调取档案拿到的这份名单仍是虚假的。

在补偿名单上,受影响的住户包括2、3、6、7栋的部分户型。11月27日晚上,相关调查人士来到该小区,逐户敲门对这份补偿名单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这份名单上的信息均与实际信息不符合。

在补偿名单上,2栋201房间的业主是“邱某”,但该房的真实业主为李某。补偿名单上2栋604房间登记的业主名字叫“曾某”,但真实业主名字为罗某……

“我从来没听过‘邱某’这个人,也从来没有拿到过日照补偿。”2栋201房间的业主李先生说。

开发商负责人:没听过“日照补偿协议”

2栋604房间业主的妻子伍女士称,自己的房间90平左右,两室一厅的户型,但只有南侧一个小房间才有阳光进来。

“没有一个房间能照进阳光,白天都要开灯。”一位在补偿名单上的房间2栋304房间业主张先生称。当着相关调查人士的面,张先生拨打了补偿名单上2栋304房登记业主的联系方式,对方对于为何会出现在这份名单上不置可否。

张先生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在长沙市规划局敦促开发商向其提供真实补充协议资料后,开发商还是没有能提交真实资料。

11月28日,相关调查人士来到总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称,近期他们也注意到业主微信群流传的这份名单,但他认为其并非所谓的“日照补偿名单”。吴助理称,名单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真实的,他们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将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过一会儿,吴助理又称,自己到公司的时间不长,对公司以前的事情并不是太清楚。

规划局:正调原始资料核查

那么业主提供的这份名单和文件是否是真实的呢?

长沙市规划局建管三处一工作人员表示,当年经办此项审批的工作人员已发生调动,但据其分析,开发商在建设房产过程中,会向规划局申请规划审批。规划局工作人员会根据日照分析报告判断出房产建设是否会对周围建筑日照产生影响,如果产生了影响,需要开发商与受影响的业主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提交相关资料后,规划局才会审批。“若开发商不签订补偿协议,就需要对规划进行变更。”该工作人员称,该小区应是后规划建设的楼栋对已建设的楼栋产生了日照影响。

同时,长沙市规划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查询内部系统,确认业主查询到相关文件是真实的。工作人员调出当年通知,该文件明确指出“根据该局信息中心出具的最近日照分析结果,该小区项目在原影响52户的基础上按现在的高度和规定又增加了22户,共有74户不满足日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资料显示,开发商并未像其承诺的那样,其提供的补偿协议存在造假。

那之后开发商是否提供了真实资料,如果未提供真实资料又如何通过了长沙市规划局的审查?如果提供了真实资料,为何没有业主收到过此笔补偿金呢?

长沙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协调调取该小区的原始资料,核查相应事宜。

律师说法

业主可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新建建设项目导致周边住宅建筑未达到本规定日照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可与受影响的住宅产权人协商进行货币购买或置换房屋,也可参照规定的标准按被遮挡时间和住户产权证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律师表示,想确定开发商是否按规定进行补偿,可向长沙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若开发商没给日照受影响的住户相应补偿,业主可找到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另有律师表示,开发商若提供虚假资料,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规划局作为行政主管单位,也可能承担审查不严的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长沙装修网为大家带来关于长沙市日照补偿金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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