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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住宅 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先行装修样板房

2017-12-01 10:57:07 · 3044次浏览

11月22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位于东湖高新区庙山中路的某楼盘项目,新开盘的11栋和12栋存在买房捆绑车位,捆绑装修行为。不买车位,不给购房资格,人防车位10W,产权车位15W,装修2500/平方米,事情是怎么样的呢,随武汉装修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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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装修网了解到,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介绍,经查,该项目由武汉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于2017年10月31日取得预售许可证,2017年11月3日开盘一次性推出全部可售房源。针对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已约谈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购房人可自愿选择租赁车位,并在购房时享受减免500元/平方米的优惠,不租赁车位的无此优惠。

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该项目部分购房人进行电话调查,未发现开发企业捆绑车位销售。但调查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出租车位问题。房管部门已要求开发企业及时整改,在项目二期车位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情况下,不得对外租赁。

市房管部门称,对于开发企业全装修住宅项目,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先行装修样板房,并在样板房中标明交付标准和范围,明确装修材料和价格,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另行同步签订装修协议。

据武汉装修网了解,目前,开发企业可自主决定建设销售毛坯房或全装修商品房,购房人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理性选择购买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房。

来源:腾讯房产武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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