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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1708套人才租赁房开始配租 受理时间至20日

2017-12-06 11:09:23 · 1919次浏览

从市住建局获悉,福田区人才租赁住房即日起正式开始受理配租申请。据了解,本批次房源共1708套,具体分布在水围人才公寓、天健缤悦荟、城市春天、宝能公馆、摄影大厦、坤宜福苑以及湖润名苑等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约13至90平方米,其中单身公寓424套,一房一厅185套,两房一厅566套,三房两厅533套,其基准租金为17至75元/月/平方米不等。

12月5日从深圳市福田区获悉,该区1708套人才租赁房开始配租,受理时间于20日截止。

深圳福田1708套人才租赁房开始配租

据深圳装修网获悉悉,本批次房源共1708套,其中单身公寓424套,一房一厅185套,两房一厅566套,三房两厅533套。主要有水围人才公寓、天健缤悦荟、城市春天、宝能公馆、摄影大厦、坤宜福苑以及湖润名苑。租金最低每平方米每月17元,最高75元。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满足三项条件:注册地(或执业地)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承诺5年内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符合《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有意申请本次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进行申报,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36至38号窗口。

据了解,本次配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工作日受理)。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其一,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其二,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其三,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产业人才租赁住房(是指由区政府筹集面向该区企业和社会组织配租,再由其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使用的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续租期满后再次申请续租的,应当按照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缴交租金。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深圳装修网获悉,此外,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在申报时间内,登陆“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进行申报,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报表》,并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申报受理后,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区住建局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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