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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部分业务调整 首次办理需有个人征信

2017-12-19 11:26:13 · 4287次浏览

据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为确保缴存职工正常业务办理,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部分业务进行调整:贷款申请人应携带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及有关贷款要件,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时,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

12月18日,专业人士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2月18日起,中心服务大厅将无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查询打印。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

据呼和浩特装修网了解,为确保缴存职工正常业务办理,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部分业务进行调整:贷款申请人应携带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及有关贷款要件,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时,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后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同一笔商业住房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按照系统记录的上一年度提取金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以上调整自2017年12月18日起执行。

(来源:网易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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