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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装修开裂渗水 某别墅两百多名业主集体拒收房

2017-12-29 10:31:38 · 2007次浏览

一年多以前买的别墅可以交房了,这是好事,可近300位某别墅的业主却高兴不起来。由于金茂墅存在地下室渗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加上原来规划的停车位缩水,近300位业主联合向开发商发出拒绝收楼通知书,并着手准备维权事宜。

青岛装修网了解到,2016年4月份,胡先生在某房产买了一套别墅。今年12月中旬,他接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通知称,12月31日就可以交房了。

别墅两百多名业主集体拒收房

业主反映

收房时发现问题不少

胡先生购买的别墅项目,一共有318户业主。从12月20号开始,都已经陆陆续续地接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不料,部分业主现场看房后,却开始质疑,房子根本就没有达到交房条件。

“这样的房子实在没法交房,不仅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停车位缩水,交付标准和当初买房时的宣传完全不同。”胡先生说,其中,买房时开发商宣称,买别墅送私家花园和车位;不料到了收房现场,业主发现根本没有停车位,车位需要自己花钱整改,把花园改成车位。

“我买的是一套下叠产品,地下室渗水严重,仔细一看,当时对于渗水问题,施工者只是用发泡剂堵的方式,防水并没有做好。”业主张女士说。多数业主普遍反映,在建筑质量方面,不少墙体有明显裂缝,甚至倾斜;有些别墅的窗户是歪的,墙体存在脱落现象。

在金茂墅项目现场看到,仅从外观上看,开发商宣称可以交房的别墅,部分墙体确实存在开裂、倾斜的问题;业主们反映的墙体脱落和地下室渗水问题也是实情。

联手维权

两百多位业主拒绝收房

发现房子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问题,业主们不干了。为了维权,业主们自发组织起来,向开发商递交了一份《拒绝收楼通知书》。

青岛装修网注意到,在这份拒绝收楼通知书中,业主们提出了5方面的问题,包括交房时停车位严重不足,卖房时承诺的赠送面积缩水,下叠地下室严重渗水、房子配套不完善时免收物业费等。

“对于漏水的地下室,要求开发商重新开挖、晾晒、查清漏点并修复后回填,维修整改方案需提前通知业主。”胡先生说。

据胡先生介绍,截至目前,总共收到业主签名的书面拒收通知书204份,电子版共267份。由于有些业主不在青岛,有些业主的《拒绝收楼通知书》还在快递的路上。

“最远的一份快递来自美国的堪萨斯州,因为业主正在国外出差,将拒收通知书快递回来,委托我们代为维权。”胡先生说,业主们的拒收通知书收集完毕后,将派专人送到位于青岛远洋大厦的青岛金茂总负责人办公室中,履行告知义务,并声明因此产生的交房延误责任以及赔付将由金茂全部承担。

律师建议

房子有质量问题 可边投诉边维权

因房子存在问题,业主们拒绝收房的案例,全国范围内也并不少见。维权难、周期长是通病。而且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最终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

2017年8月,山东济南华润城仰山二期联排别墅区因为存在开裂、渗水等房屋质量问题、部分业主拒绝收房,并向开发商发出拒收通知函。2016年6月份,山东青岛嘉凯城东方龙域小区,因存在消防设施、出行路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高压线路辐射问题,被众多业主拒绝接收。此外,山东青岛城阳万科魅力新城玫瑰香郡、龙湖滟澜海岸等项目也都存在业主拒绝收房的情况。其中,龙湖滟澜海岸的业主,房子在2012年6月收到交房通知,因为发现房屋对角线不直、墙面不均匀、层高不符合规范等质量问题,业主认为不具备入住条件,因此一直没有收房;在5年的时间里,房子一直在施工,但从未给回复什么时候维修完工。

“去年物业打电话通知收房,但业主验房后,质量还是不合格,而且说已经过了房屋保修期,拒绝再进行维修。”这位业主说。

房子不符合交房的标准,尤其是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们该怎样维权?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刘玉勇介绍,今年上半年,有关房屋质量的投诉,围绕渗漏方面的占50%-60%,房屋开裂占约20%。“根据国家在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子建成后有保修期,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限。涉及到漏雨方面的保修期是5年;外墙保温国家规定是5年,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是10年时间;其它包括设备的使用安装、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装修工程等保修期是2年。”刘玉勇说,保修期如果出现这些情况,业主可以直接找建设单位投诉,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看问题出在哪里,找到原因后由建设单位牵头,无偿的来修复。如果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职责的话,可以投诉到各个区市建委、建管局等质量管理部门。

“从今年8月1日开始,青岛市印发了新建住宅质量保修手册,里面明确规定了新建住宅主体结构、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排水管道等部位的最低保修期限,并列举了新房常见的10大‘住宅病’,有了这本手册,业主维权应当更加清晰明了。”海南惠海(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陶虹博士说,若开发商未通过单体验收就擅自交付,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业主拒收无可厚非。

青岛装修网获悉,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渗漏、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除非导致业主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般不可以此为由拒收房屋。“如果拒收房屋,将根据合同规定,相关房屋灭失风险转移至业主。”何律师说,业主可以先收房,并依据相关新建住宅质量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摘自台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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