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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改成培训班太扰民 住改商违规居民有权说不

2018-01-12 09:15:13 · 6993次浏览

小区居民用房装修改建成培训班、棋牌室,昆明某小区内居民苦不堪言。业主俞女士表示,各种经营场所入住小区居民楼,不仅噪音扰民而且形形色色的人出入小区安全隐患也非常大。据昆明装修网了解,小区住改商出现噪音扰民等情况,居民可享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投诉,保障自身权益。

小区内商铺多虽然方便了居民的生活,但是带来的麻烦也不少。昆明装修网了解到,近日,不少小区居民都在反映住宅楼内商铺噪音扰民问题。

住改商小区居民很闹心

“楼上是一家乐器培训班,对面是一间棋牌室,简直闹腾得不行。”某小区的业主俞女士抱怨。近年来,不少商家热衷于把经营场所搬进小区,形形色色的公司、棋牌室、培训机构、美容店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进驻。虽然“住改商”从某种程度上方便居民的生活,但商家们的左邻右舍对此的反应却并不是那么好。

住户:居民楼里营业太扰民

“附近有个小学,每天晚上和周末都有孩子来学乐器,什么长笛、萨克斯、钢琴、吉他都有,家里吵得电视都看不成。”俞女士说,自从一年前楼上的住户把房子出租给一家培训机构,她安静的生活就被彻底打破。“上课很吵,下了课孩子们在楼道里打闹玩耍,瓜果皮、塑料袋扔得满地都是,也没人打扫,看上去很脏。”

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商家把楼下的防盗门打开后用砖头抵住,“什么人都可以随意进出,来了坏人怎么办?居民安全很难得到保证。”她曾试着把砖头拿掉,没过多久故态重现,门又被人拿砖头、石头再次抵住。

无独有偶,某小区居民杨先生家的楼下是一间棋牌室,每晚营业到凌晨1、2点钟,“哗哗”的洗牌声和客人高谈阔论的声音对他和家人影响很严重,“自从开了这间棋牌室,小区乱停车现象也变得突出。有一次我俩带着孩子从外边回来,发现车位上停着一俩车,我通知物管,费了好大劲才找到车主,她居然说打完这圈再下来挪车,结果我们一家人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在这个小区里,相关人士发现不但有棋牌室,还有少儿托管班、小饭桌、私房菜馆、美容院等商业机构。

家住金某小区的陈阿姨说,隔壁住户把房子租给一个网店店主作仓库,“每天都有快递员上门收货,有时货比较多,得用小板车拉,楼道里咣当咣当跟过火车似的,非常影响休息。”

商家:小区住宅租金较便宜

走访了金菊路、北站、万宏路等多个社区,相关人士发现这类“住改商”的现象十分普遍,每个小区少则几家,多的十几家。绝大部分有商铺的住宅楼里,楼下的防盗门基本敞开着,楼道内“牛皮癣”小广告也随处可见,地上垃圾杂物很多,卫生状况堪忧。

为何商家热衷把公司选在住宅楼内?某小区家政公司负责人陈冬告诉相关人士,两年前她在霖雨路附近开店,“20多平米一间门脸房月租要2300元,在小区里,60平米的房子租金只要1300元,还有厨房、厕所,累了也有卧室可以休息。”她说,关键是小区里的老人多,对保姆需求量大。某茶业公司负责人孙庆丰告诉相关人士,他主营线上业务,“有个仓库放茶叶就行,沿街房子太贵,就在小区里租个房间当成仓库。”

“有一些大爹大妈来投诉过,但我觉得对居民而言还是好处更多吧。”禧瑞都小区一家“托管所”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说,小区里年轻爸爸妈妈较多,对幼儿托管服务需求大。“周末、节假日人满为患,我们是生意人,如果没需求我们是不会做的。”

社区、物管:管理“住改商”很犯难

小区“住改商”不仅居民闹心,也增加社区、物管的工作量。“外来人员随意进出,不利于辖区内各小区的封闭式管理。”金菊路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社区没有执法权,不能勒令企业搬离,只能是以规劝为主,“因为这些企业离居民近,必须派出人手定期巡查备案,并且进行严密关注,防止出现传销等非法行为。”

“小区防盗门经常被商家用石头抵住,经常造成拨号板、显示屏接触不良乃至损坏,每年要修十多次。”某小区物管负责人丁先生说,外来人员临走会顺走楼道内的灭火器,甚至是消防栓里的水。“扰民、占用车位等现象也比过去频繁得多,手底下人经常加班加点解决事情,增加了物业的管理成本。”

丁先生说,物业公司权力有限,遇到问题只能尽量劝说,协商解决,“真要碰到不讲理的商家,也只能让业主先报警,事后由我们出面联系房东,将房子转租给别人,让企业搬走。”但这种做法往往收效不大。“

房东其实并不愿意让商户搬走。”因为把房子租给生意人比较稳定,合同一签两三年,房租也相对高一些。“对于商家而言,租金、物业费降低,水电费也比商铺低得多,节省经营成本。我们谁也得罪不起,管理起来非常被动。”

律师:居民可向工商、城管投诉勒令企业整改

相关人士致电昆明市工商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有关规定,商户在注册审批营业执照时,应当注明公司所在地点;如果涉及“住改商”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出示所在居委会和广大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同意书,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才能经营。

资深律师丁律师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一开始就行使自己的权利,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就能防止商家入驻,从源头上遏制扰民现象。”

金菊路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想在小区内开公司,必须征得最近的三户邻居同意,并且提供签名,在社区一一打电话核实后,才会出具书面证明。“只有得到社区书面证明,才能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然而让人尴尬的是,很多居民表示并没有收到“住改商”商户的征询意见,或者得到居民同意开业后,经营情况与当初的承诺不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让社区、物业出面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投诉。”

律师说,即使“住改商”有合法的手续,但只要打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工商、城管等部门也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比如采取隔音措施,调整营业时间等等。“如果整改之后依然达不到要求,可勒令其停止经营或搬出小区,并赔偿居民损失。”

建议:社区尽量引入对周围影响较小的便民企业

目前昆明“住改商”情况比较多见,如何能让企业和业主和平共处?云南省社科院专家李先生认为,社区、工商等部门应事先对企业有所了解,并仔细筛查,避免噪音大、人流量大的企业进入社区,例如:棋牌室、乐器培训班、餐馆等,尽可能引入小卖部等对周围影响较小的便民企业。

“我们辖区内的小区禁止餐馆入驻,想开餐馆必须到沿街商铺里。”北站社区工作站站长刘先生说,饭馆人来人往,噪音大不说,还会产生浓重油烟,肯定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很长时间以来,这都是一条‘死命令’。”

以上就是昆明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昆明市住改商相关新闻,大家认为住改商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

摘自: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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