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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维修金落实不到位有望解决

2018-01-12 11:41:59 · 1848次浏览

物业与业主之间纠纷多?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不透明?包头装修网了解到,这一系列问题将有望解决。近日,民建市委会针对包头市物业现状提出对策和建议,将进一步规划物业管理行为,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以及业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老旧小区将逐步建议物业财政帮扶机制,探索多元化老旧小区住宅管理模式。

包头装修网了解到,近日民建市委会针对包头市内常见物业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办法,其中涉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以及对物业、业委会及开发商等部门的管理方法,接下来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

包头针对物业常见难题提出对策建议

民建市委会针对我市物业行业存在的缺乏法律保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纠纷多、业主委员会工作步履维艰、物业管理费没有合理化和公开化、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使物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困难重重、维修基金落实不到位、物业管理成本较高、物业收费困难七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健全和完善法规体系。逐步修订完善《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将现行的物业管理法规用好。

规范前期物业管理。要逐步推进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实施专业化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衔接,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还要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加快物业企业诚信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社会评价机制,落实好物业企业评星定级工作。同时,要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按照《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责任,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按照合法程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落实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开发建设单位是物业管理的前期工作的承担者,同时肩负着后期物业公司的选聘和移交工作。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责任认定和追究管理,进一步做好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工作。

建立财政帮扶机制。老旧小区是城市化进程中一块难啃的骨头。要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物业财政帮扶机制,要像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一样来扶植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新模式,继续实施好准物业管理工作。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继续充分发挥包头物业管理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促进包头市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就是包头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包头市物业管理最新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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