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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搬新家 交5000定金预定衣柜5个月还没交货安装!

2018-01-24 10:23:38 · 1885次浏览

临近年关,朋友圈关于“回家”的话题又开始多了起来。“家”,可以很抽象:这一年,无论我们在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那个温馨的“家”,总能成为我们坚持下去的理由。当然,“家”也可以很具体:比如买一套房,给家人一个温暖的栖身之所。今天,跟着宁波装修网看这么一条新闻吧!

今天我们的主人公——江北的高先生,就即将搬入新家。这本来事件很开心的事情,却因为一只“三门衣柜”闹出了一些不愉快。

三门衣柜

(网络配图)

近日,江北区消保委收到了消费者高先生的一份手写投诉信,该消费者2017年7月在江北区一家具店订购三门衣柜一套,当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支付定金5000元,合同明确在8月31日前交货安装。

可约定交付时间到了,衣柜却一直没到。期间,高先生多次上门催促商家,商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保证过几天柜子就能到。就这样,时间过了5个多月,商家仍不能提供衣柜给消费者。高先生无奈只能求助于市场监管部门。

接到高先生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商家,商家称在和消费者签完协议后,也联系了衣柜的生产厂家准备制作衣柜,但由于厂家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衣柜无法制作。由于此期间商家一直未能跟消费者积极沟通,导致消费者等了5个多月。

针对这种情况,江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了现场调解。调解人员根据《消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双方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贯。

此案中,虽然商家不能提供衣柜存在客观情况,但消费者作为购买方是无过错的。且双方已经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明确了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商家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故调解人员支持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

最后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商家除退还双倍定金外还补偿消费者一部分往返车费,共计11000余元。

宁波装修网获悉,最终,在江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案件总算得以解决。但是,商家的不作为,不仅使得高先生等了5个多月,身心俱疲,也让自己承担了退还双倍定金的后果,实在得不偿失。(文章摘自: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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