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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房 周五开始选房

2018-03-21 10:08:38 · 1886次浏览

济南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房周五选房,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携带被征收商业房产权(承租)证、本人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等原件及《选房通知书》参与选房,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对选房工作有疑问者,可及时与项目部以下相关工作组联系。

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房安置房选房工作将于本周五(3月23日)上午8:30,在丁字山路15号济南技师学院石化分院进行,下面跟济南装修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济南经十一路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房

此次选房,根据被征收商业房房屋建筑面积,结合安置房源户型、建筑面积、套数等因素划分为五档,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由大到小进行选房。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单套安置房无法满足安置需求的,可在档内选择相连安置房,但选择相连安置房不能超过3套,且所选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20%。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携带被征收商业房产权(承租)证、本人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等原件及《选房通知书》参与选房,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对选房工作有疑问者,可及时与项目部以下相关工作组联系——丁字山:58190705;德兴社区:58190719;送变电宿舍:58190701;新兴社区:58190702;40号院:58190708;南辛庄:87150559。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那么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暂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要谨慎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较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济南装修网小编分享的这些对您有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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