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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两类保障性住房“门槛”再降低 收入标准调整

2018-03-27 09:36:33 · 2275次浏览

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780元(含)以下调整为192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560元(含)以下调整为3600元(含)以下;经适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560元(含)以下调整为3600元(含)以下。跟着常州装饰公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昨天从市住保中心获悉,本月15日起市区住房保障收入标准调整,低、中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门槛均有降低。跟着常州装饰公司一起来看一下吧!

保障房

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780元(含)以下调整为1920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560元(含)以下调整为3600元(含)以下;经适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560元(含)以下调整为3600元(含)以下。

常州装饰公司获悉,目前,市区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7万余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5万余户,经济适用住房近1.2万余户。(文章摘自: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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