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细则解读

2018-04-11 09:48:03 · 685次浏览

成都装修网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租住商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据成都装修网了解,该提取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原《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成公积金委﹝2016﹞4号)同时废止。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

通知截图

提取金额有无变化?提取额度有何要求?违规提取如何处理?为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每季度提取一次

“为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如实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取消非联名卡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摘自:四川在线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 工业风格装修打造成都新地标

下一篇:成都人才公寓建设进行中 60-120平米统一标准精装修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