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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免责条款再给房屋钥匙 岛城一小区现霸王交房

2018-04-11 10:53:37 · 673次浏览

签免责条款再给钥匙,岛城一小区现霸王交房,2016年买的房子,延期交房一年多,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却迫使购房者签订霸王条款来规避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张先生说,业主们将联合起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来约定在2016年交付使用的房子,一拖就是一年多。位于山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小区,在主管部门介入后加快验收进度。然而通知业主交房时,却因为尚不具备“三证一书”,居然要求业主在项目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前提下,签订协议,并自愿放弃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咋回事呢?下面跟青岛装修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签免责条款再给房屋钥匙

“我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市民,于2015年购买青岛伟业集团开发的御园5号小区房子,合同约定于2016年12月31日交付,延期交付每日赔偿万分之0.5,一直未交付,部分业主多次到售楼处询问交房时间,开发商每次都许诺一个交房时间,但至今不能交付。”小区一位业主反映说。

在延迟交房期间,业主们不断与开发商交涉,直到2017年4月15日,开发商做出书面承诺,将在2017年8月15日左右交房。部分着急入住的业主出于信任找开发商提前拿钥匙,不料开发商却要求提前拿钥匙的业主签订霸王条款放弃违约金。更料想不到的是,后来交房时间又变成10月底、12月底,甚至2018年1月底、2月15日。开发商反复无常的承诺,让广大业主们很是无奈,在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投诉到西海岸新区的相关主管部门。

“今年3月20日,我们接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说将在4月15日交房。”业主张先生说,不料业主们到了售楼处,却发现开发商依旧拿不出三证一书,并且交房时需要业主们再在申请承诺书和房屋交接单上签字,要求业主放弃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青岛装修网了解到,这两份要求业主签字的文件,却存在相互矛盾之处。其中,申请承诺书上提到,因业主个人要求领取该房屋钥匙,因该房屋并不符合验收交付条件,所以要求业主承诺,领取钥匙即视为收去了上述房屋。而在房屋交接单中却写道:该房屋已通过综合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016年买的房子,延期交房一年多,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却迫使购房者签订霸王条款来规避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张先生说,业主们将联合起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台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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