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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豪宅未装修入住宅竟成“垃圾场”物业称不知情

2018-05-31 14:23:03 · 501次浏览

因生意常年在国外,厦门市民凌先生5年前买的叠加院墅一直闲置着,没有装修入住。交房以后,物业费他都准时交缴。前几天,凌先生从国外回到厦门,来到该的院墅转了转,眼前的一幕把他惊呆了——院墅的铁门被撬开、院内垃圾成堆、房间里生活垃圾遍地、私家车位也被他人私家车长期占用!究竟怎么一回事儿?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房子铁门被撬开、院子里垃圾成堆、地下车位被占用,物业管家竟称“不知情”

豪宅未装修入住宅竟成“垃圾场”

厦一顶级豪宅竟沦为“垃圾场” 物业竟称“不知情”

▲院墅铁门被撬坏,从外往里看,院子里垃圾堆积如山

前几天,凌先生从国外回到厦门,来到该的院墅转了转,眼前的一幕把他惊呆了——院墅的铁门被撬开、院内垃圾成堆、房间里生活垃圾遍地、私家车位也被他人私家车长期占用……

号称厦门顶级品牌的豪宅,怎么就成了垃圾场?究竟是谁,坐视私家车位被长期挪用?凌先生与该物业数次交涉,物业方均未给出明确回应,对此展开调查。惊吓买了豪宅一直未装修入住回家一看把他吓了一跳

5年前,凌先生买下了位于湖边水库旁的该一叠加院墅,用女儿的名字落户。

打动他的是一段楼盘宣传语:“一切以居住功能、人性化、豪华舒适为目的出发,构筑出令人心仪的世家居住典范……看尽湖景繁华梦境,极致安全健康体验。”这段宣传语,至今还保留在他手机里。“能称得上豪宅的,除了建筑品质,更重要的是服务品质。该品牌服务,让我最终选择了这里。”凌先生说。

交房以后,由于事业忙碌,他一直没有过来装修居住,好几年才来湖心岛一趟。上次过来湖心岛还是2017年夏天,“发现院子里有一些零散的垃圾,相信物业很快就能来清理,当时也并没有在意”。

虽然没有过来居住,但凌先生一直按时缴纳的物业费。“每平方米物业费7.88元,一年缴将近2万的物业费。高端的服务,自然需要高额的经费支持,我们从不拖欠物业费。”凌先生说。

交着每平方米将近8块钱的高昂物业费,凌先生享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服务呢?上周,回到家里的他,被自家豪宅里的景象吓到了……惨状铁门被撬、院内垃圾成堆私家车位上停着别人的车

“一开始都怀疑走错了,看了几遍门牌号,才确定这就是我家!”生意场上见过不少大风大浪的凌先生,目睹家中一幕幕惨状,无法淡定,立即拨打电话向媒体投诉:“我家被弄成一个垃圾场了……”

昨天,来到凌先生家里。院墅门口的铁门已经被撬坏,其中一扇铁门已经脱离了墙体立柱。触目惊心的是,院子里堆积如山的垃圾,包括:食物垃圾、混凝土土头、废弃木板、塑料泡沫以及多副钢架。

凌先生和家人想进入屋子,必须翻过自家院子里1米多高的垃圾,小心翼翼地爬进自己的豪宅院墅。在一次攀爬进出中,凌先生不慎被固体垃圾割伤了手指,顿时血流如注。

垃圾不仅仅只堆在院子里,凌先生家中室内多间房屋,也遍布了便当盒、纸箱、烟头、食品包装袋、破旧凉席等物品。“院墅的铁门是被气割机割坏的。我们不在家里的时候,有人进来我家里住过,还在这里点了火抽烟。”豪宅的主人凌先生和家人,像拾荒者一样,认真地分拣着垃圾。

不仅仅是院墅房屋。凌先生发现,标注着“私家车位”的自家车位,也被一辆红色私家车停靠。“整辆车用防尘罩遮住,罩上不少灰尘,在这里应该停靠了很长时间。”凌先生无奈地说。物业回应今天会给一个明确答复

大量垃圾是怎么出现在业主家里的?私家车位又是被谁占用了?收取了不菲的物业费后,该物业为凌先生提供了哪些服务?

昨日,随同凌先生来到物业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负责安保工作物业场所管理系统负责人詹传钢说:“我们行使的是公共区域的管理权,私有区域我们是管理不到的。监控只设在公共区域,不会设在业主家里。”

凌先生家人反驳说:“这些垃圾是从天上掉到我家里的吗?它是在外面产生并通过公共区域运输到我家,监控怎么会没有拍到?到底是谁撬开了我家的铁门?就算是我自己,在家里堆放了这么多垃圾,物业都不至于一个电话都不给我打吧?物业管理对这种私闯民宅的行为难道视而不见吗?”

詹传钢解释:“小区监控的有效期是1个月,1个月以后就没了。现在你这么多问题,我真的回答不了。我们一定会配合清理垃圾,但至于垃圾产生的原因,恐怕难以查明。”负责凌先生家的管家游先生表示,“我是今年3月份刚刚入职,对于这个情况我并不知情,直到业主反映了才知道。”

随后,该物业合伙人兼“新闻发言人”赖斯泉赶到现场,进一步与业主沟通。

凌先生抗议:“我前后找了你们物业3次,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答复我。我就想知道,是谁撬开的铁门?谁堆的垃圾?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需要安全感!”

赖斯泉记录下了凌先生的质疑,但未道歉,也未明确表态,赖斯泉表示:“这件事情,我们需要进行调查,5月31日给你们一个明确的答复。需要书面的回复也可以。”

在地下车库,看到534号车位上停放着一辆红色的奔驰跑车,车身盖着深色的遮尘布。凌先生很不满,“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你们(物业)看到我的位置闲置着不用,就拿去出租给别人了”。对于业主的质疑,赖斯泉也无法立即给出答案,仅表示“将进行调查”。律师说法物业有义务定期巡查

对此,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从现场情况来看,业主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毋庸置疑。一是房屋铁门被人损坏,倾倒建筑垃圾;二是车位被人非法侵占。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起诉侵权人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同时,应业主要求,物业应提供公共区域监控录像,且物业巡逻人员有义务定期巡查,及时对房门被损坏及倾倒垃圾行为予以制止。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未能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管理中存在过错,导致业主房屋、车位受到损害或相应损失无法追偿的,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车位被人非法占用,陈律师认为,若是其他人非法侵占,而物业不知情,侵占人应支付侵占期间同等价位的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若存在监管失职,应承担相应责任;若是物业利用职务之便将闲置车位出租他人,则物业应承担非法侵占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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