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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拿钥匙时给你九点提醒

2018-06-06 11:31:15 · 650次浏览

看到期待已久的新房!此刻,业主的心情或兴奋不已、或百感交集。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验收自己的新房,也有的人认为质检部门都已经验收过了,自己再验收也就多此一举。其实不然,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你验不验收,房子你都得要下。只是在签字前发现问题,你会比较方便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的问题也能更容易、更快的得到解决。作为一个外行人,我们该如何验收房子呢?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8大新房验收注意事项重点,当然,以下介绍对

提醒1:业主在收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揣摩购房合同和有关宣传资料(楼书、广告、宣传册),了解房屋交付时的具体标准,比如房屋的结构如何、房子于何时交付、交付时应具备哪些条件等等。

提醒2:业主在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就算交房吗?当然不是。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领到入住通知后,必须认真核实开发商提供的上述文件,查验备案表的各个分项是否齐全。如果文件不齐全或根本没有提供该表,应属开发商违约,业主完全可以拒收。


提醒3:收房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到网上或者房产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证备案;仔细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显示的房屋平面结构与实际平面结构是否一致。例如,业主在验房时发现屋内有一根立柱,影响使用,而当初平面图上并没有这根柱子,这样就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

提醒4:对开发商承诺的优惠是否与实际所得相一致,明确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其是否有赠送的权利。如果开发商承诺把顶楼平台送给顶楼业主,而实际上顶楼平台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业主。
提醒5:对于楼盘造型、公共配套及相关设施与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的是否一致,开发商有没有挪动、增设或减少公共设施等等。
提醒6:合同中规定,双方在实测面积方面存在着正负三的差额范围,如果开发商交给你的房屋面积大于合同中规定的面积,你必须按照约定的每平方米单价补齐超出面积的房款;如果小于规定中的面积,开发商应该退给你相应部分的房款。如果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而业主又不想退房,那么可以自己承担3%的部分,其余由开发商承担。另外,业主最好认真查看《面积实测表》,看看小区和楼层什么地方是需要分摊的面积,做到心知肚明,少花冤枉钱。
提醒7:在收费方面的“一房清”和“一价清”问题。所谓“一价清”是指房屋销售价格中应包含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如现在受关注较多的燃气管道工程费、单元电子对讲保安门、水电表、有线电视开户费等等。开发商在交房时,再额外收取煤气开通费等那就属于违规。
提醒8:业主收房时,也要检查小区的外部环境,曾有某业主验房时发现自家窗户外多了一堵墙,这在分户图中并未标明,但又严重影响了业主的采光、通风,给业主带来了困扰。
提醒9:开发商在交房时,还存在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延期交付的问题。延期交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房屋没有建成并通过质检部门的验收;二是业主按时验收,发现房屋存在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的,整 改时间也属延期。对于延期交付的处理,一般从合同约定,开发商按延期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已付房款的利息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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