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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问答

2018-06-25 19:51:09 · 1428次浏览

关于《安庆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的十问十答!

《安庆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于2018年5月1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宜政办发〔2018〕1号文件形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记 者:哪些项目可以实行房票安置?选择房票安置有什么优惠措施吗?

负责人:市区实施棚户区改造及园区建设、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批准实行房票安置的,可以实行房票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享受的政策性补助,适用于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全部选择房票安置,并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和搬迁,且用于购房资金达到或超过房票金额70%的,由征收人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4%给予奖励。

记 者:房票安置的应安置面积如何计算?哪些征收补偿费可以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负责人:应安置面积是指按政策规定应予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根据《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0条、《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18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安置面积,扣除应由被征收人承担的增购费用后,计算房票金额:因多层房屋拆迁被安置到高层,按照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无偿增加12%比例的面积。按现行产权调换政策,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每户可以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每平方米2200元计算;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应安置面积基础上,每户可以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每平方米2200元计算。按现行产权调换政策,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集体土地上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

房票票面金额由应安置面积价款、政策规定的补助、搬迁费、原房屋装修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费等组成。临时安置过渡费不计入房票金额,由征收人另行支付。

记 者:房票安置的应安置面积单价是如何确定的?

负责人:应安置面积单价采取“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评估”模式,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测算,经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审核,由各项目征收主体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安置面积单价,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应安置面积单价,根据周边或就近建设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并参照所在区域同类商品房交易均价确定。

记 者:房票安置有哪些步骤?

负责人:具体步骤为:1、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根据签订的协议签署和确认房票文本;2、被征收人在约定时间内搬迁,领取搬迁证明和房票;3、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参与房票安置的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持房票、征收补偿协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征收人办理房票结算相关业务。

记 者:领取房票后最低需要使用多少额度?还有余额的什么时候能兑现?

负责人: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及配套的储藏室、车库(位),可用房票抵付购房款,其价格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自行协商。用于购房的资金,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70%。

被征收人用房票抵付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首次房票购房款项时,同时由征收人在不超过房票金额30%的限度内据实支付给被征收人。

记 者:哪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参与房票安置?

负责人: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现房或已办理预售许可且三年内可以交付的期房。

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与房票安置项目意向书、购房优惠承诺及相关楼盘资料,向市征收补偿办申请,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具备参加资格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征收补偿办在网站专栏公示。未经公示自行销售的房屋,不予房票结算。

参与房票安置的所有楼盘及价格信息,均应在售楼部现场、征收项目现场公示,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新出让地块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应约定该项目参与房票安置。

记 者:如果参与安置的企业出现违规怎么处理?

负责人: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等行为的,由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记入不良诚信记录,并终止其参与资格。涉及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偿。

记 者:房地开发企业收取的房票,多久可以兑现?

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征收人结算房票,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被征收人进房手续等相关资料,每月上旬结算一次。购房款(含房票资金)一次性拨付至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资金监管账户,房票资金部分金额待符合现房交付条件时经市征收补偿办审核后予以使用。

记 者:实行房票安置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多久?房票有效期多久?

负责人:房票安置的临时安置过渡费按18个月计算。

房票自开出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超过12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该被征收人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安置。

记 者:被征收人按鼓励性政策在城区投资创业的,有什么激励措施吗?

负责人:被征收人符合政府投资创业鼓励政策,在城区投资创业的,可按照房票安置补偿标准及奖励标准给予货币化补偿,投资创业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来源:安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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