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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居民在楼顶建“阳光房”城管:属于私搭乱建拆!

2018-09-25 09:51:44 · 1321次浏览

呼和浩特一居民因楼顶漏水,在楼顶建阳光房。“您在屋顶搭建阳光房属于私搭乱建,希望您尽快拆除。”9月14日,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湾小区12号楼2单元的楼顶上,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指着搭建了一半的阳光房对居民国先生说。

呼和浩特一居民在楼顶建“阳光房”城管:属于私搭乱建拆!记者看到,100多平方米的楼顶按照原有墙体被分成了3个区域,分别用钢材做了框架支撑,框架上面有的安装了彩钢复合板,有的安装了玻璃。

呼和浩特居民建阳光房图

搭建了一半的阳光房

国先生表示,他家房子从2015年开始漏雨,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顶棚因为漏雨多处被浸泡,墙体出现裂缝。他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减免一年半的物业费作为补偿,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记者在国先生家中看到,客厅、卧室的顶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掉皮,卧室之间过道的墙上还出现了裂缝,屋顶边缘处的装饰都已经开裂。“从进料到施工,物业一直没有阻拦过,直到工程进行到一大半,物业工作人员才突然告知不能施工了,让我拆除,还把通往楼顶的安全门重新上了锁。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不能同意。”国先生说。

滨河湾小区星元物业公司客服主管郇女士表示,物业公司并没有允许国先生在楼顶上搭建阳光房。至于国先生家漏雨的问题,他们也是在入户调查的时候才了解到的,因为小区的大修基金还没到位,公司只能小面积地进行维修,所以同意减免国先生家一年半的物业费作为补贴用来做屋顶防水,但并不是允许他在楼顶建阳光房。后来国先生在楼顶建起阳光房,物业公司在社区的协调下同意出1万到1.5万元作为补贴,用于拆除阳光房,但是国先生不同意。

银河社区书记刘涛介绍,针对滨河湾小区12号楼2单元楼顶正在搭建的阳光房,社区早在8月6日就和城管部门一起到达现场对国先生下达过整改通知书,后来也与国先生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好了由国先生自己负担一部分,物业公司承担一部分,将楼顶的阳光房拆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阳光房不仅没有拆,反而又建了起来。“这是城管部门第二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7天。在这7天之内,我们也会积极协调居民和物业公司,尽快将阳光房拆除。”刘涛说。

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成刚表示,在楼顶建阳光房属于私搭乱建,而且危险性非常高。此次他们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居民在7天之内拆除,如果7天内没有自行拆除,城管部门会强行拆除。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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