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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房价跌了吗?70城最新房价数据公布!

2018-10-22 10:38:52 · 1053次浏览

呼和浩特房价真的跌了?70城最新房价出炉,来对比下。国家统计局刚刚发布了9月70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楼市的传统旺季“金九”失色,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跌,二三线城市涨幅也出现回落。相比而言,中西部城市涨幅较大。中西部城市领涨,从新房环比来看,西安涨幅高达6.2%,排在首位。其次是呼和浩特(2.8%)、泸州(2.6%)、贵阳(2.1%)、西宁(2.1%)、昆明(2.0%),涨幅均不低于2%。

呼和浩特房价跌了吗?70城最新房价数据公布!

中西部城市领涨,从新房环比来看,西安涨幅高达6.2%,排在首位。其次是呼和浩特(2.8%)、泸州(2.6%)、贵阳(2.1%)、西宁(2.1%)、昆明(2.0%),涨幅均不低于2%。

呼和浩特房价图

图片来源:统计局官网

“西安涨幅靠前,一方面是因为此前落实了人才引入的政策,潜在购房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是与西安相比,其他省会城市的购房政策更为严厉,对新房的价格把控也更加到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多为中西部城市。

“这些城市库存接近完成,而且当下投资需求依然集中,叠加上棚户区改造,使得中西部房价上涨全面领先。”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全国市场分化非常明显,特别是东部和东北销售面积均出现了下调,而支撑楼市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中西部的市场成交。

呼和浩特房价对比图

图片来源:统计局官网

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跌

一线城市房价全面降温,4个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由上月上涨0.3%转为下降0.1%,二手房价格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0.1%。

具体来看,新房方面,上海和深圳分别下降0.1%和0.2%,北京持平,广州上涨0.4%;二手房方面,北京和上海均下降0.2%,深圳持平,广州上涨0.2%。

“所有一线城市中,只有广州上涨,但实际上广州9月份的楼市已经有所降温,出现上涨是因为受到了‘双合同’泛滥的影响。”张大伟说。

楼房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另外,二三线城市的涨幅也有所回落。9月份有64城新房价格环比上涨,相比8月份的67个已经出现了减少。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说,“金九银十”成色不足已是市场共识。房价九月大面积上涨的趋势已经得到明显缓解,其中新房上涨的趋势减缓更为明显。

楼市降温离不开调控政策

今年“金九”楼市表现较为平淡,与持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很大关系。

根据中原地产统计数据,9月单月,全国各类型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次数高达70次,再次刷新了历史纪录。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次数更是高达385次,同比上涨幅度达82%。

9月,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合肥、厦门等地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张波说,9月楼市受到政策因素的强烈影响,除中央的宏观调控外,北京公积金“认房认贷”、深圳“731新政”、上海共有产权等“一城一策”,对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这也让楼市出现普遍降温态势,大部分主要城市的楼市成交和土地出让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比下跌。

民众在2017年北京春季房展会上的某楼盘展台咨询图

资料图:民众在2017年北京春季房展会上的某楼盘展台咨询。中新网 程春雨 摄

未来房价会有何变化?

严跃进说,呼和浩特、泸州和西宁等城市的购房政策相对宽松,要警惕后续出台收紧性政策的风险。一些中西部城市后续如果房价上涨过快,那么面临管控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

张波认为,在楼市降温的大背景下,“稳定”依然是四季度的重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市场稳定。

从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购房者和经纪人信心指数来看,购房者信心指数为92.8,环比下降5.7%;经纪人信心指数为102.9,环比下降2.3%。多数购房者和经纪人认为房价短期内会维持稳定,但依然看好未来。

呼和浩特: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截图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总体调控目标要求,做好我市房地产价格调控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厅局《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像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建房[2018]474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未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未明码标价的所有预(销)售商品住房,严格实行价格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严格控制房价上涨,对未进行价格备案、未明码标价的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的预(销)售商品住房网签业务,预(销)售商品住房项目企业务必于10月20日前到呼和浩特市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未备案房源不得销售。

二、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的项目,在申请办理预(销)售许可证时,一并申请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三、所有在售楼盘要将本通知内容在售楼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销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信息按照规定在售楼部公示。

四、此通知下发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规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停止新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停办网签业务、停止商品住房销售;情节严重的,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9月30日

来源:呼市每日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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