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楼加装电梯新规 申报前须得业主2/3以上同意!
佛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佛山旧楼加装电梯新规正式出台,申报前须得业主2/3以上同意。据了解,此前意见稿中“业主可以约定高楼层适当提高出资比例,低楼层可以获得适当补偿,但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加装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栋)总户数的数值”的说法,在正式出台的《办法》中并没有提及。感兴趣的朋友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佛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日前,佛山市政府正式印发《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办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经专有部分占本栋(梯间)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早在2015年,佛山就出台了《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有效期两年,已于去年1月27日有效期届满失效。因此,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牵头修编了新的《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程》,并于去年11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今,《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解决城市旧区市民上下楼难题提供了依据。
记者对比去年11月征求意见时的版本发现,在正式出台的《办法》中,删除了意见稿中“征求共用宗土地业主意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占用共有宗土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经拟增设电梯所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总人数 2/3 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
根据最新的《办法》,如果市民想为旧楼加装电梯,需要满足的申报条件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征询本栋(梯间)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栋(梯间)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意见稿中“业主可以约定高楼层适当提高出资比例,低楼层可以获得适当补偿,但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加装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栋)总户数的数值”的说法,在正式出台的《办法》中并没有提及。
在协商协调机制中,《办法》在意见稿的基础上补充:如加装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佛山旧楼加装电梯相关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佛山装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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