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多举措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大棚房”又被称为“大棚别墅”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从去年开始,全国就已经启动了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近日,绵阳市多举措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启动以来,绵阳市各县(市、区)、园区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各县(市、区)均形成了党委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改推进中,绵阳市各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为确保“大棚房”整治不留盲区,全市上下全覆盖开展现场核查。据介绍,绵阳市整改任务231个、576.16亩。各级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采取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拍照取证的方式,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并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的建立整治档案,立即整改。
与此同时,绵阳市还将“大棚房”清理整治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导,狠抓落实。由市目标绩效办公室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组建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督导,实行日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确保“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该负责人介绍,“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
除此之外,绵阳市还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甚至将设施农用地用作修建别墅、商品住宅、休闲观光等商业设施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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