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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猖獗” 百安居希冀早“安居”

2011-04-16 11:21:22 · 966次浏览

随着侵权企业的日渐增多,百安居被迫走上了艰苦、漫长的打假之路,然而始终收效甚微,越来越普遍的侵权现象得不到控制。百安居陷入了两难境地:是明知无法震慑侵权者,但还得继续耗时耗力地打官司;还是放弃打官司,眼睁睁地看着侵权现象越来越猖獗?

    名气大有名气大的烦恼。一直以来,来自英国的大型国际装饰建材零售集团B&Qplc(以下简称百安居)就因为知名度过高而屡屡遭遇“傍名牌”的烦恼。说起最近刚刚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的维权官司,百安居(中国)法务总监艾咏天欣喜之余仍有忧虑。“走诉讼之路纯属是无奈之举,司法保护之路漫长,打官司耗时耗力。虽然我们赢了这场官司,但可能还得接着打第二场、第三场类似的官司……不知何时才能真正抑制住侵权现象。”艾咏天感慨地告诉记者。

    百安居没有“孪生兄弟”

    成立于1969年的百安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世界排名第三、欧洲排名第一的大型国际装饰建材零售集团。1999年进入中国市场,截至目前在中国已拥有数十家商店。百安居创立之初,就以B&Q作为公司的名称和商标,并一直沿用至今,百安居是B&Q的中文译名。为了保护自己的中文译名,百安居于2000年在中国注册了包括“百安居”字样的商标。

    2005年,百安居发现在福建泉州有一家泉州市百安居装修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百安居)。该公司在商业标志、经营活动、广告宣传和其他商业场合中频繁使用“百安居”字样。百安居认为,泉州百安居在经营范围、商业标志及服务范围上与自己完全一致,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百安居多次与泉州百安居交涉,但均无果。无奈之下,百安居将泉州百安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泉州百安居使用“百安居”字样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泉州百安居停止使用“百安居”字样并进行赔偿。

    2010年3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通过多年的宣传推广及维权打假,百安居及B&Q百安居商标在中国境内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泉州百安居将百安居文字注册为企业字号,显然是为了搭便车“傍名牌”,侵权的主观故意明显,客观上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侵犯了百安居注册商标专用权。法院判令泉州百安居立即停止对百安居商标和B&Q百安居商标的相关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百安居文字在内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百安居经济损失40万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侵权行为满天飞

    从1999年至今,百安居每年投入大量资金才有了今天巨大的无形资产和颇高的品牌知名度。也许正因为知名,它才成为侵权者竞相追逐的对象。从2002年开始,百安居就发现市场上不断出现借百安居品牌知名度而图谋搭便车的同业经营者。这些打着百安居旗号的企业,极尽克隆之能事,不仅把百安居三字作为企业的字号,还在其店铺橱窗、招牌,市场装饰,停车场,广告宣传等方面广泛使用并有意突出“百安居”字样,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因为无法辨认真假百安居,购买了劣质产品却投诉无门,不仅损害了百安居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江苏南通、无锡、镇江,广东广州、东莞、中山、珠海,湖北武汉,安徽合肥,浙江宁波、台州,天津,辽宁沈阳以及福建泉州等几十个城市,均相继发现了大量的侵权企业。这些企业有的将百安居作为商号使用,有的不但作为商号使用,还在店铺招牌上使用,甚至将百安居作为企业名称,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百安居的合法权益,还误导了消费者。”艾咏天担忧地说。

    随着侵权企业的日渐增多,百安居被迫走上了艰苦、漫长的打假之路,然而始终收效甚微,越来越普遍的侵权现象得不到控制。百安居陷入了两难境地:是明知无法震慑侵权者,但还得继续耗时耗力地打官司;还是放弃打官司,眼睁睁地看着侵权现象越来越猖獗?

   “我们打官司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赔偿,泉州百安居40万元的赔偿金甚至抵不上我们为此次诉讼所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一时一地的打假耗时耗力,成效甚微,我们想要寻找一个‘法宝’,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市场空间,让百安居在中国早日‘安居’。”艾咏天说。

    据介绍,百安居在各地遭遇侵权后,也曾通过采取发函、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等措施予以解决。在企业和当地工商等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一些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维权最终为市场

    众所周知,一个品牌的树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智慧,而搭便车者只需很少的投入就能凭借他人商誉赚取丰厚利润。他如果把一个企业拖垮了,立即就会“傍”上其他企业,搭便车者的存在是对许多知名品牌的巨大威胁,是对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威胁。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加大对世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竞争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对企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工商机关将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将积极探索有效的执法途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查处利用商标与字号冲突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有关法律专家指出,百安居的维权困惑说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上存在一定薄弱之处。由于对侵权证据的取证难等问题,知识产权权利人因为被侵权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与此同时,也正因为违法成本低,才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查屡现的现象。他希望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同时使那些极少数的违法分子因为严厉的处罚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有如此,类似百安居的维权困惑才会逐渐减少,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才能得到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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