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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规范吗?重庆家装合同不规范使用仍存在

2011-06-04 10:45:52 · 703次浏览

由市工商局、市建委联合出台的《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已经5年,重庆家装市场仍有部分装饰公司在使用合同时有不规范行为。

    由市工商局、市建委联合出台的《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已经5年,重庆家装市场仍有部分装饰公司在使用合同时有不规范行为。

    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实施5年

    仍有公司不规范使用

    2006年,重庆市建委、市工商局、市消委联合制订了《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明确了装饰公司与装修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质量要求、材料购买、工程款项、工程工期、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赔偿等相关责权都作了明确界定。

    出台《重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是规范重庆家装市场,维护装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

    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徐京称,规范合同实施5年来,对于家装市场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一大批品牌装饰公司较好地执行规范化合同,明码实价,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但是家装市场仍有一些小装饰公司或不知名的装饰公司,实力较薄弱,规范意识不够强,导致整个家装市场良莠不齐。

    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仍有问题存在

    市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周龙麟表示,今天个别家装企业在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如家装合同封面属示范文本封面,但里面内容作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改动,且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主要有以下几种问题存在:

    工程防水保修五年改2年:示范文本则明确要求:对厨房、卫生间,以及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有的还在执行过去装修合同中涉及的防水工程大都“缩水”为保修2年。

    尾款支付30日内改为一周:示范文本明确按工程进度付款原则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双方验收合格30日”。但有些公司擅自将30日改为一周或5天、4天,加大了消费者的风险。

    以次充好双倍赔偿被删除:施工方装修施工材料上以次充好,甚至挪用现象屡见不鲜,示范文本规定,私自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挪用或替换消费者购买的材料、设备的,装修企业都要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有些公司将此条例删除或减少赔偿。

    人物观点

    合同文本执行还需行业自律

    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徐京

    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近5年,家装投诉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公司擅自修改合同或修改后没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的实行不仅靠执法部门监督,更多是行业要自律。

    有效措施在推广使用示范文本

    市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周龙麟

    目前规范家装市场,最有效的捷径在于强化推广使用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今天由商报发起,并由市工商部门和市建装协参与支持的装修合同执行情况调查活动很有必要,积极意义不仅在于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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