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到底为哪桩?夫妻新房没装修完就离婚

2013-02-25 09:28:08 · 225次浏览

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尚未装修入住,两人就离了婚。王女士随后起诉胡先生分割房产。记者昨天获悉,经丰台法院调解,胡先生一次性支付王女士51.45万元。

王女士诉称,她和胡先生于2009年7月登记结婚,2011年1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诉争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仅对居住使用权进行了处理。2012年3月,房产证下发。她诉请法院依法分割该房产。

胡先生辩称,涉案房屋是他在婚前卖掉另一套房屋支付了首付款59万余元,并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房款。王女士在他购房过程中赠与他20万元。离婚后,房屋贷款由他个人的工资偿还。胡先生认为,涉案房屋为他个人财产,应由他单独所有。

法官接案后了解到,因双方矛盾尖锐,王女士经常到胡先生单位与其发生冲突,使胡先生无法安心工作;王女士一直独自在诉争房屋内居住,胡先生也时常要求其搬离,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纠纷。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屋归胡先生所有,剩余贷款由胡先生个人继续偿还;胡先生一次性支付王女士51.45万元。

北京装修第一网编辑综合整理报道,更多资讯请登录http://bj.zhuangyi.com/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厨房PM2.5飙升?原来都是油烟惹的货

下一篇:4月1日起北京强制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