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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下调保障房门槛 保障房房源相对充足

2013-02-27 14:56:07 · 1317次浏览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布了2013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相较以前,各类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保障面积、租金补贴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大和提高。

保障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调整

据介绍,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9789元(含),2012年为8981元(含),该标准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8.99%;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18元,2012年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15元,该标准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20%。

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45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19.78%。2012年标准21075元(含)。

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9.99%,2012年的低于21075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23.21%,2012年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5710元(含)。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38.46%。2012年标准低于13平方米(含)。

2013年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24.99%。2012年低于26230元(含)。

海口今年保障房房源相对充足

据了解,海口2013年保障性住房房源相对充足,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于今年1月1日后将户籍迁入海口并取得海口城市规划主城区范围城镇常住户口的,须住满5年且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方可申请购买海口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属引进人才的按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据了解,今年海口可配售(租)房保障房包括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2617套。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等业务也可在海口市住房保障网上办理。

根据公示,2013年海口可配售(租)房源中经适房包括:南江花园,位于海口市新大洲大道,695套;凤翔花园,位于海口市凤翔路,351套。限价房包括:永秀花园,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路口,1162套。廉租房包括:福秀小区,海口市向荣路,207套;滨崖小区,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11套;博雅小区,位于琼山区博雅路,2套;郑村惠民小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19套。公共租赁房为凤翔花园,位于海口市凤翔路,170套。

据介绍,去年全年海口新建保障性住房15305套,完成海南省下达任务的115%。今年将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今年1月25日起,海口申请住房保障由原向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变更为向户籍所在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为切实解决海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海口决定对在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中小户型的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部分房源进行收购,并作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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