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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9月1日正式实施

2013-03-05 09:23:06 · 779次浏览

一直以来,地板家居行业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难以规范,市场混乱不堪,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2012年,由商务部立项的《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据悉,2013年由国家相关部门联合编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几大行业标准将陆续出台。

据了解,该规范是我国家居、家装行业第一部国内贸易标准。新规规定家装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对装修污染问题也要求装饰公司应配合顾客进行对有害物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装饰公司还必须向顾客明示各部分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

重庆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专家表示,自2007年起,地板等装修验收一直有地方标准,但新规的出台将促使家装消费更加透明。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7号公告发布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规定了家居行业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家居销售、家居装饰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家居生产型、销售型、服务型的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

“通用要求”部分,主要提出有关资质条件、营销管理、顾客关系、社会责任、评价的要求,主要从企业资质、展厅和门店设置、商品的明码标价和承诺方面,以及及时解决顾客投诉、做好社会公益活动要求及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品牌和服务评价方面的内容。

“家居销售”部分,主要从销售商的质量保证、建立赔付制度、与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以及家居用品制造商从服务承诺、定制测量、商品说明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近年来,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多次抽检和清查中,因标识误导消费者而被处罚的地板商家屡见不鲜,市场乱象问题已成为行业公害,既对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造成冲击,而且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家居行业规定的出台,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地板行业的声誉,让地板的销售真正纳入到规范有序、诚信经营的轨道上来,既为地板等家装行业的规范化带来了福音,也为广大地板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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