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

美对华地板“双反”终裁出台 应诉企业税率低5%

2011-10-21 09:48:53 · 2221次浏览

    近日,记者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获悉,历时近一年的美对华地板“双反”终裁结果已出,应诉企业的综合税率不超过5%。业内人士评价,与近年与美国进行的同类调查相比,这次结果还算不错,但最终局势仍待1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产业损害终裁结果揭晓。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ITC和美国商务部(以下简称“DOC”)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并于2011年底开始对中国地板产品征收“双反”税。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10月13日,DOC宣布了“双反”案调查的终裁决定。其中,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成唯一赢家,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均不用征税。在反补贴终裁决定中,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在反补贴中因0.47%的微量补贴税率也免予征税,其他应诉中国企业为1.5%,未应诉企业为26.73%;反倾销终裁决定中,良友木业和三林集团分别使用3.98%和2.63%的税率,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将适用于3.31%的税率(参加应诉的其他企业均适用此税率),中国其他企业为58.84%。记者了解到,此结果意味着参加应诉的78家企业综合税率不超过5%,已经算是“比较好的结果”。未参加应诉的企业综合税率高达85.57%,这意味着它们将被迫开拓新的渠道或选择退出美国市场。

 

    不过,此终裁决定并非最终结果。据负责此案的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市场部主任吴盛富介绍,ITC产业损害终裁听证会已于10月12日在华盛顿开庭,若ITC的产业损害打赢,则DOC的双反终裁决定作废,中国复合地板企业将免予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重税率;但若产业损害失败,DOC的终裁结果继续实施,除浙江裕华木业取得了零税率以外,其他企业每年还要进行一次税率复查,未来复查的税率是提高还是降低都是未知数,中国地板企业出口美国形势依然严峻。吴盛富指出,产业损害抗辩成功与否将最终决定中国地板企业在美国的税负命运,所有参与抗辩的企业应积极参与应诉,争取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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