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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化 消费者购地板时勿忘发票

2013-03-22 17:17:10 · 250次浏览

3、4月份是装修的旺季,同样也是地板家装的旺季,在实施个体税收征管加强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购买了上千元的地板,但是很少有经销商主动开发票的情况,并且消费者在索要发票时也时常会遇到“高门槛”,比如:因为开发票得交几个点的税款,所以如果消费者要开发票的话,将不享受商品折扣等等。所以地板家装不开发票已成行业潜规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地板品牌经销商告诉记者,地板家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受短期利益的驱使,地板行业中出现了许多“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伪品牌”,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不仅会影响正规建材品牌的销售和信誉,对整个行业也不是好事,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

那么如何避免选购到伪劣“贴牌产品”?江苏省装饰协会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地板建材时,不论金额多少,都要记得索要发票,让地板商家在发票上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日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售后缺乏保障,购买发票将成为消费者最有力的维权证据。

近日,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国五条”细则出台了,其中细则中着重强调了对于二手房的住房贷款的首付款的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提高,以及对出售自有住房转让征收20%的所得税两大举措。随着大量自用型住宅的迅速转化,购房者的装修需求也将在今年集中爆发。很多之前购房准备投资的消费者,加上原本计划在此阶段进行装修的自用住宅购房者,都将房屋装修和家居采购提上日程。

3、4月份是装修的旺季,同样也是地板家装的旺季,在实施个体税收征管加强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购买上千元的地板,但鲜有经销商主动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常见,消费者在索要发票时也时常会遇到“高门槛”,例如开发票要交几个点的税款,开发票将不享受商品折扣等。地板家装不开发票已成行业潜规则。

物价部门人士也表示,按照物价规定,建材商家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明码标价,但交易双方都同意协商交易价格,也是允许的。若消费者认为商家涉嫌虚标价格,可留下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与此同时,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国五条”。其中最大焦点当属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房价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新“国五条”出台后,装修发票或将直接影响缴纳个税金额。据了解,按二手房差额20%计征个税的原规定,地板装修等费用、房贷利息等是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如果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款,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消费者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对此,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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