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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电安装二次消费 消费者有权说不

2013-04-10 10:21:05 · 182次浏览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并且要将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消费者。因此提醒消费者,安装时商家若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权对“二次收费”说不。

       消费者购买家电时,商家往往承诺免费安装,但到安装时,承诺的免费安装在材料费面前就成了“一纸空谈”。

事件回放:

据刘女士介绍,最近新房装修,她花费1000多元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第二天,商家就把货送到了家中,但是在安装时却出现了分歧。安装人员告诉她,要在墙上打孔,难度大,需要收费60元,同时安装热水器还要两个阀门、两根水管等材料,也需另外付费。

刘女士当即表示想自购安装材料,安装人员却称,自购材料可以,但出了问题不负责“三包”,后期上门维修的话还要再收上门费。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放弃自购安装材料。

消协说法:

“家电安装的二次收费一直属监管空白,我国目前对此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但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并且要将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消费者。因此提醒消费者,安装时商家若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权对“二次收费”说不。当商家的收费离谱时,消费者有权使用自己购买的质量合格的配件,并且商家不得强制消费。如果消费者自行购买配件安装,商家的售后安装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不能因此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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