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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装修:保留好你的“装修发票”

2013-04-25 10:53:31 · 176次浏览

  据悉,个人在转让房屋时,凭装修发票可以减免缴税费用;但如果你没有保留装修发票,在房产转让时则不能享受扣减一定额度装修费的政策。

  缴税时装修费可部分减免


  根据“国五条”最新动态,“个人转让房屋的财产转让所得,应以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再按照20%税率计算纳税。”据了解,上述规定中提到的合理费用,既包括了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也包括合理的装修费用。


  根据规定,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装修发票值的15%;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装修发票值的10%。按道理来讲,这一规定是可以实行的,但一些市民由于没有保留装修发票,在房产转让时就不能享受扣减一定额装修费的政策。


  多数市民未保留装修发票


  据了解,市民购入的房产大多为毛坯房,需要装修。但因为不太了解装修发票可以减税,且即使有市民知道也觉得按比例扣减装修费用,省下的钱不多,为了图省事,就都放弃了。而据部分房产中介介绍,在二手房转让时,装修发票一般可作为纳税依据,但也要看具体情况,有的已经是三手、四手房,装修发票与办理人不符就比较麻烦了。一般情况下中介都会提醒业主,会帮他们递发票到地税部门。但有些中介表示,为了省事,不会提醒业主转让税费中可按比例扣减装修费。


  另据了解,很多市民表示没有发票或发票丢失。保留装修发票的一般都是近几年装修的业主,很多十几年前装修房子的业主,大多数找的是私人或装修队装修,根本没有开过装修发票,甚至有些连收据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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