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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遇烦心事 粗心无凭维权难

2013-06-06 09:30:15 · 206次浏览

摘要:6月4日,针对家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6号消费提示:交装修定金,务必先签订好详细合同。

专家称,装修交定金详细合同不能缺

  6月4日,针对家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6号消费提示:交装修定金,务必先签订好详细合同。

  据太原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接到不少有关家装投诉的电话,其中一位消费者称,他向某家装公司交纳了5000元的装修定金。当时,公司向 其口头宣传装修的各项内容及价格,总金额是5万元。可等到新房交付准备装修时,家装公司却改口说,很多项目需要加价,5万元是不够的。消费者进退两难。

  工作人员发现,类似案例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消费者交纳定金时与经营者签订的家装协议中并没有详细列出各项装修的内容及价格,导致后期其维权没有证据。因此,消费者应在交定金的同时就签订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价格、材料品种、完工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

  另外,根据《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所以交定金后若想更换,在经营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的情 况,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保存合同、票据等有力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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