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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家居业执行新规:装修费超过预算8%部分由装饰公司自理

2013-08-27 22:00:41 · 224次浏览

日前,商务部发布《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将于9月1日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国首部家居家装行业贸易标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

    装修加价并不少见

    日前,商务部7号公告发布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规定了家居行业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家居销售、家居装饰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家居生产型、销售型、服务型的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家居类投诉并不少见。市民吴先生就曾向记者反映,他家装修新房,装修队施工前承诺装修款不足5万元。对方还做了详细设计方案和装修预算,报价4.79万元。

    然而装修过程中,水电工在防水防漏过程中提出,施工面积扩大要加钱。瓦工则称因吴先生购买的地砖过小,铺贴需要加收人工费。做完算下来要花6万元,这比预算款多出了将近1/4。

    新规将打破“潜规则”

    实际装修花费超合同报价,让业主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不过,这种“潜规则”将被《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打破。业内人士介绍,新规作出了如下规定:“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的部分由企业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对于装修容易出现的污染问题,《规范》也规定,业主需要时,装饰公司应配合业主进行对有害物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而对于售后服务问题,新规规定,装饰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明示各部分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

 

    报道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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