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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堵塞污水泡家后续:9户邻居赔钱了事 物业还挺着不认错

2013-11-01 14:53:49 · 816次浏览

郑先生的起诉状中,共计索赔62786元。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首先是装修费。郑先生这套房子位于嘉兴市秀洲区,2011买来当婚房的,120多平方,当初花了10多万元装修。被污水一泡,次卧的实木地板全报废了,还有很多家具受损。根据嘉兴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房屋装修的损失就有42986元。

    小编有话说:前天和昨天,嘉兴装修第一网连续关注了嘉兴秀洲区的郑先生的遭遇:郑先生位于江南巴比伦小区二楼的房子因下水管堵塞污水从马桶涌进室内泡了地板和家具和装修,楼上一共11户人家,却无法确认是哪户人家丢弃了杂物,让郑先生很是苦恼和气愤。(详情请参阅10月30日报道:“下水管堵塞污水泡了家 嘉兴业主怒告楼上11层住户”和10月31日报道:“嘉兴被污水泡家的业主临时撤诉:已与9户邻居达成协议”)。下面的最新报道来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更详尽更全面,关注该事件的网友不妨看一下。

 

    堵塞物为女性用品,楼上11户人家两户自证“家中没女人”,其余9户各赔1500元

    赔钱住户都觉得自己很冤枉,但“邻里和谐是第一位的”  

    本报通讯员 秀舟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郑先生才出门5天,好好的家就“泡了汤”。

    打开门,污水漫地,臭气熏天,大量污水还在不断从马桶涌出,实木地板、家具都完了,“你能想象有多恶心。”

    郑先生找物业疏通,说是排污直管堵塞,打开管道一看,里面全是卫生巾、护垫、手纸等异物,甚至还有避孕套。

    郑先生的房子在二楼,楼上还有11户人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谁扔进排污管的?造成的损失又该谁来赔?

    为了这些事,郑先生奔波了半年,多次找邻居、物业协商,都没有结果。

    一怒之下,郑先生把11户邻居和物业都告上了法庭。

    楼上11户谁也不承认扔杂物

    郑先生打官司要他们平摊赔偿

    郑先生的起诉状中,共计索赔62786元。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首先是装修费。郑先生这套房子位于嘉兴市秀洲区,2011买来当婚房的,120多平方,当初花了10多万元装修。被污水一泡,次卧的实木地板全报废了,还有很多家具受损。根据嘉兴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房屋装修的损失就有42986元。

    另一笔费用,是郑先生一家租房的钱。房子被污水泡了,要重新装修,郑先生一家只能到外面租房,一共5个多月,合计16800元。

    郑先生的官司代理人沈健说,事情发生后,楼上的11户人家,没有一个承认自己往马桶里扔了杂物,因为无法确认杂物的直接来源,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楼上所有住户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他们认为,物业公司也没有尽到疏通管道、维护房屋共用设施的义务。

    所以,邻居和物业都成了被告。

    开庭前夜,楼上每户赔了1500元

    但心里都觉得“冤死了”

    这起案子,原本安排在昨天上午开庭,可是开庭前一晚,11户邻居中的9户和郑先生达成了赔偿协议,每户人家赔偿1500元,郑先生撤诉了。

    不过,物业并没有作出赔偿,郑先生打算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再另案起诉。

    不是告了11户邻居吗?还有两户怎么没有赔偿?

    沈健解释说,这两户人家提供了“不具备扔杂物条件”证明—一户常年在外地,房子没人住;还有一户家里没女人,她因为怀孕,一直住在婆家呢。

    9户人家虽然赔了钱,心里却很委屈。记者找几户人家聊了聊。

    11楼住户陈先生:我们是做生意、开厂的,没时间也没精力弄这个事情。

    我们掏1500元钱,并不是承认错在我们,现在堵塞原因解释不清,不明不白,但是站在二楼角度,我们也理解和同情,将心比心,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会烦,这是邻里之间道义上的慰问金。

    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关系和谐是第一位的。

    8楼住户虞女士:冤死了,感觉很亏,我不像他们做生意的,1500元是我大半个月工资呢。

    我是事发前几天才搬进来的,也扯进这个事情里,很烦。

    你说,我们这边都是自己住的,又不是出租的,大家都会注意的,你说扔卫生纸什么的有可能,但卫生巾啊避孕套啊,谁会扔啊,都是物业推卸责任。我们是一根头发丝都要捡起来放垃圾桶的,是自己家呀。

    二楼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我们也不怪他们,他们家婆婆和媳妇都气病了,现在都在吃药,也可怜的。

    物业坚持自己没有责任

    但愿意继续协商

    楼上住户赔钱“息事宁人”,物业公司还挺着。

    这家名为江南摩尔的物业公司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排查过了,管道本身没问题,是楼上用户使用不当,乱扔卫生巾等异物,管道堵塞和他们无关。

   “当时一楼也进水了,但及时发现,没小郑家严重,物业帮一楼维修好,还赔偿了5000元。”沈健说,这点钱和郑先生的损失不成比例,他们不可能接受,“我查了很多类似的案子,一般都是物业和楼上的业主分别承担50%的责任。”

虽然物业公司目前并未松口,但其副总经理周燕说自己已是“身心俱疲”。

   “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没推卸责任,可他们认定就是我们清理不到位,而且在赔偿上谈不拢。”周燕说,一开始,物业就帮忙疏通、敲掉浸泡地板,把损失减到最低;为了帮忙查明堵塞原因,也一家家找其他邻居做工作,还召集大家一起调解,可一直解决不了。

   “我们管道本身没问题,而且定期有人清理的,这是人为原因造成管道堵塞,不属于物业责任范围。”不过,周燕说,大家以后还要长期相处,他们愿意和小郑继续沟通调解,“心结还是要打开的。”

 

    报道转载自: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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