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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业主新房装修铺装木地板 颜色不一或获赔偿

2013-11-06 14:00:25 · 1533次浏览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木地板存在明显色差,销售者应该承担责任 。最终经过消保委多次调解,商家给予消费者500元经济赔偿。

近日,消费者柳先生家中铺的木地板同一款式出现了两个颜色,同一个房间内的木地板存在明显色差,感觉受骗的柳先生要求商家给予赔偿,但商家称木地板本身就存在色差,拒绝柳先生要求。最终,在消保委调解下,消费者获赔500元。

家里铺的木地板颜色咋不一样

近日,消费者柳先生在烟青路上即墨装饰材料市场某品牌店订了一款每平米280元的木地板,现场选好款式后,店内承诺柳先生将负责免费安装,柳先生现场就交了6800元的木地板钱,而后就回家等着安装人员上门安装。过了一段时间,店内的销售人员确实到柳先生家为他安装了地板。

“本来看着新装的地板心里格外高兴,但是越看越不对劲。”柳先生介绍,第二天自己发现同一个房间里的部分地板与其他的地板有明显的色差,发现问题后柳先生赶紧与商家说明了情况。“当时他们说木地板本身就有色差,很正常。”柳先生介绍,好好的木地板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自己多次向商家交涉要求赔偿,但商家一直拒绝。无奈之下柳先生将商家投诉至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即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到柳先生家核实发现,柳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家中一个房间内大约3平方米的木地板与其他颜色差别很大。但该店负责人仍然坚持木地板有色差属于正常,并且这是同一批次货物,如果更换费用太大。

据工作人员介绍,柳先生认为,该店安装木地板应该与当初订的一致,造成明显色差,销售商应该免费更换。该店负责人认为,给柳先生安装的地板是一个批次的,实木地板有色差属于正常现象。

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已经达成木地板购销合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木地板存在明显色差,销售者应该承担责任 。最终经过消保委多次调解,商家给予消费者500元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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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安装全程要多留心

问题一:色差纠纷不了了之

色差是木地板选购安装过程中最常见的困扰,实木地板的投诉问题多存在两种:一种是产品实际用料与产品介绍中的原材料不符;另一种就是实木地板出现严重的色差问题。很多时候,只要地板型号相同,色差纠纷往往不会了了之,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购时不但要记住型号,还要记住批次,如果出现色差问题,消费者有权投诉商家要求更换。业内人士也指出,“地板因色差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在购买实木地板时,如果地板面上的节疤和周边的木材脱离,就表示这种实木地板并非优等品的木材制造,尽量不要选购此类实木地板,以免出现色差问题。”

问题二:最低消费加恶意损耗

早前有消费者在某建材市场购买木地板,销售人员表示因其购买的数量不足商家规定的最小面积,除安装费她要自行承担外,还要加收100元的专门配货费。据了解,国内的建材产品大多都有免费安装、免费测量的附加服务。

另外,铺装损耗也是消费者经常能遇到的事。有些不法商家恶意损耗,消费者很容易中招。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木地板实际铺装的面积与包装箱上标注的面积会有出入。消费者通常都会认为,自己花钱购买的木地板是实际铺装面积,对此木地板生产厂商并不买账。

消费者买木地板时,一定要让商家在销售合同或购货凭证上注明:木地板面积是产品面积还是实际铺装面积,最好让商家在销售合同或定金收据上注明商品计量标准和计算方法。

问题三:小品牌实木地板多为“山寨”

市场上有很多小品牌商家出售的红橡木都存在假冒伪劣行为。另外,打着很多稀有珍贵木种质地的木地板普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以说是“山寨盛行”,消费者要特别注意。

有些商家非常过分,用劣质的强化板冒充高档实木地板,用高仿木纹冒充稀有木种纹路,以高于成本价百倍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这里也放映出一个问题,有一些“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消费者,盲目推崇所谓的高档所引起的不理性的购买行为导致市场“山寨盛行”。因此,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才是王道。

最后要说一下的是,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时不要只注重木地板的外观而忽略了其本质品质,购买木地板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产品,才不会被后续的一些质量问题搅乱家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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