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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真房假离婚 影响社会环境

2013-11-14 10:02:19 · 296次浏览

随着国务院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及各地配套细则的出台,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而这一宏观调控政策除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改变,甚至波及到老百姓的婚姻和家庭,全国很多城市出现了“假离婚”现象,究其原因很简单——房子。

      随着国务院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及各地配套细则的出台,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而这一宏观调控政策除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改变,甚至波及到老百姓的婚姻和家庭,全国很多城市出现了“假离婚”现象,究其原因很简单——房子。

       “新国五条”中关于限制家庭第二套房的购买和贷款规定,使很多投资房产生意的人受阻。严法之下,很多人动起了歪脑筋:利用假合同、借名买房、以房抵债、黑中介、非法买卖保障性用房等手段规避,更有甚者打起了婚姻的主意。

       其实,对那些“耍小聪明”利用“假离婚”来达到购房目的的,出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家庭悲剧不在少数,轻者“弄假成真难复婚”,重者“弄假成真枉送命”。

      据报道:一对夫妻结婚才一年时间,女方汤某提出自己想买一套房子,但必须要有单身证明,两人就商量先离婚,买房后再复婚。当房子落实后,男方章某多次提出复婚却屡被拒绝,得到的答复都是“保持现状”。 于是,章某越想越不舒服,留下“没有汤某,我不能活”的遗书后,痛下毒手杀害了前妻。

      另据:家住浦东的王女士与李先生今年春节前看中一套房子,付完定金后,听说出台房产新政策,他们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多缴税费。李先生便提出通过“假离婚”来避税,买好房子后再复婚。王女士也同意了,但要求丈夫签订一份“夫妻忠诚协议”,房产也更名过户到老公一人名下。今年3月中旬,王女士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李先生离家出走,一去杳无音讯。王女士四处打听,当找到李先生的新住址时,却赫然发现,李先生已经成了别人的老公。

      那么,请问这些“假离婚”的夫妻们,难道你们没有考虑过避税买房这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带来的巨大风险么?没想过离婚后取得房产的一方如果“变心”将房产据为己有,或者是不同意再变更所有权么?没有想过你们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么?

      可能也有人认为,情况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或许,他们比较乐观地看这一波波的离婚潮。虽然,它可能瓦解了某些人心目中的婚姻神圣性;可能对有强烈契约精神的人而言,这有些难以令人接受,但,恰好考验了夫妻间的信任度。那么,不得不说有这样想法的人胆子够大,有些时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最后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

      也有一部分人为了孩子上学等其他特殊原因买房“假离婚”,这既是权宜之计,也是无奈之举。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出台的房地产交易细则规定,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20%个税”。为了避税,权衡利弊,一些人就选择了“假离婚”。回过头来看,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的房价确实让很多人“望房生畏”。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问题。

      也许,只有在控制房地产过度开发上下真功夫,有针对性地对供需双方进行调控,才能避免侧重于调控购买方所造成的调控失衡现象,从根本上控制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只涨不跌的状况,才能让房子绑架婚姻的这种“假离婚”现象不再发生。

      综上所述,无论处于何种情况,我们也要遵法守法。俗话说:钱财不用多少,够花就好,房子不用太大,温馨就好。确实如此,婚姻与房子并不是画等号的。买房这事儿,无须攀比,无须纠结,量力而行才是最理智的消费。婚姻本是严肃、神圣的大事。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基于维持公序、保持善良风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如果为规避房改的一些政策,不惜采用“假离婚”的手段来钻国家政策、法令的空子,且这一行为本身也是道德伦理的违反,与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还会出现上面所述的夫妻惨剧。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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